湖北警方公开曝光 多人被查!

湖北警方公开曝光 多人被查!

原标题:湖北警方公开曝光,多人被查!

聚餐莫贪杯,驾车不沾酒

守法出行,一路平安

湖北交警持续开展

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警钟长鸣,警示常在

已经叫了代驾,还要以身试法

image.png

8月4日20时许,黄冈交警在黄梅县黄梅镇四祖路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驾驶人王某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王某称,本来已经叫了代驾,但半天没来,自己便侥幸驾车回家。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深夜侥幸开车,醉驾被查获

f9c5e3fc2de576c463813ab7747628b0.png

8月3日21时许,随州交警在曾都区青年路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对驾驶人李某例行检查时,发觉其身上酒气明显,随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72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经查,李某聚餐时喝了酒,觉得晚上车少交警不会查,便侥幸驾车回家。目前,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抽血送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证无牌加酒驾,多项并罚!

image.png

8月3日19时许,鄂州交警在太和镇太和大道执勤时,拦停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吴某某不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身上有明显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9mg/100ml。吴某某称,晚饭时喝了一点酒,自认为酒量不错、意识清醒,离家近,便驾车回家,不料刚驶出1公里左右就被查获,民警现场对吴某某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醒驾驶人应合法合规出行。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吴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罚款金额共计2700元。

一顿“隔夜酒”,丢了工作还被拘留

8月3日,武汉交警在蔡甸区十永公路纪庄村路段,查获营运车驾驶人徐某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并经血检,结果为58.22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面对检测结果,徐某懊悔不已称,昨晚喝完酒后,以为“睡一觉就酒醒了”,便驾车上路营运载客。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为酒醒?一测40g/100ml

image.png

7月27日23时许,襄阳交警在清河路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对驾驶人郝某例行检查,发觉其身上酒气明显,随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郝某称,午饭时喝了酒,以为过了这么久人已清醒,遂侥幸驾车上路。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郝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酒驾成本高,违法代价大

拒绝酒驾

请从每一餐、每一程做起

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犯罪行为。依据《湖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酒驾=暂扣6个月驾驶证+2000元罚款+记12分

醉驾=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5年/10年/终身禁驾(营运车辆)等

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等

经济成本

保险不赔。酒驾一旦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有权追偿。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公职人员醉驾被“双开”,工作收入就没有了。

精神成本

酒驾、醉驾被查处,会面临各种处罚,精神折磨难免。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醉驾会留下案底,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等。

切勿低估酒精麻痹作用

酒后驾车隐患丛生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此时驾车行驶,会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湖北交警提醒

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

请广大驾驶人

严守安全底线 勿触法律红线

来源:武汉交警 襄阳交警 鄂州交警 黄冈交警 随州交警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