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深化林业资源资产化改革 力争2035年形成万亿规模现代林经济

湖北深化林业资源资产化改革 力争2035年形成万亿规模现代林经济

原标题:湖北深化林业资源资产化改革 力争2035年形成万亿规模现代林经济

林业资源如何转化为发展资本,绿水青山怎样带动产业增收?9月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深化林地林木林生态资源资产化改革 加快现代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产权管理、价值转化、产业发展等环节部署改革,推动林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促产业”,实现从林业资源大省向林业经济强省跨越,力争到2030年全省林业总产值突破8500亿元,到2035年形成万亿规模的现代林经济,为全面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贡献林业力量。

打通林业资源价值转化通道

林业资源资产化,首先要回答“资源有多少、权属归谁、价值几何”。《意见》将摸清家底、明晰权属、量化价值作为改革基础,为资源交易和融资提供支撑。

湖北将建立要素齐全、标准统一、动态更新的全省林业资源数据库,与不动产登记、农村产权交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在权属管理上,依法颁发的原林权证继续有效、不变不换。对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按“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模式,将收益权量化到户、收益权证发放到户。

畅通林业资源价值转化通道方面,《意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股份合作、租赁、转让、托管等方式依法流转集体林权,开展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并依托武汉农交所构建全省林业资源“一站式”交易服务体系,推动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权益资产“应进必进”、阳光交易。

拓展林业资源收益权变现路径方面,《意见》支持林地经营权、森林景观及康养资源经营权、林木预期收益权按市场规则公开转让。支持将预期良好的林业资源开发收益打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探索发行林票。

着力开发林下空间

资产化改革最终要落到产业发展。面向万亿规模目标,湖北将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条件与资源禀赋,布局林下种养、经济林、木竹加工、森林康养等产业。

其中,鄂西武陵山区、秦巴山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在严格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林下种植、高效经济林及森林康养。江汉平原则重点发展速生丰产林、高效能源林及木竹加工,打造智能加工集聚区。

林下空间是此次政策着力开发的产业空间。《意见》提出推广林粮、林油、林药、林菌等高效复合种植模式,建设一批万亩级标准化种植基地、百万亩级林下种植产业大县,并推进黄冈、咸宁、随州油茶扩面提质,支持鄂西核桃、鄂东板栗改造提升和丹江口库区油橄榄产业发展。

森林的价值也将向服务业延伸。湖北鼓励国有林场通过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特许经营、租赁、作价出资等模式,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户外运动等业态。同时加强森林步道、游客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森林旅游康养产业承载能力。

林业碳汇则打开另一条价值实现通道。《意见》提出构建“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碳普惠+碳票”的林业碳汇开发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碳汇项目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或纳入湖北碳市场履约抵销范围,并拓展生态保护、生态司法、生态旅游、大型活动等应用场景。

围绕产业提质,湖北还将推动木竹加工向高端化、绿色化、数智化升级,加大“以竹代塑”力度,推广全竹利用新技术,开发高价值新产品,拓展竹产品应用场景。

产业发展所需的配套支持同步部署。《意见》明确采取“拨改投”、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财政支持林业发展力度,扩大相关保险覆盖面,将主要经济林、林下经济纳入保费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