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措施优化武汉房地产政策 新城区购房补贴总金额达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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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措施优化武汉房地产政策 新城区购房补贴总金额达1亿

原标题:八项措施优化武汉房地产政策 新城区购房补贴总金额达1亿

长江商报记者 刘倩雯

武汉房地产市场再迎重磅利好。日前,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住房公积金使用、异地贷款、购房补助、购房入学、地下空间地价、存量商办改造等方面推出八项措施。《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放宽首套自住房使用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提取频次,取消原有“每12个月提取一次”的限制。对于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购房者,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此后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办理便利度也进一步提升。按照新政,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武汉购买自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出示“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即可办理,无需再提交缴存使用证明等纸质材料,并且不受缴存地、户籍地限制。

对于武汉都市圈内缴存职工,在武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还可以自愿选择向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并享受同等贷款最高额度等政策。

购房补助则进一步向新城区倾斜。根据《通知》,自新政实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长江新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江夏区、蔡甸区、新洲区、汉南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可按购房合同总房价款的1%享受补助,补贴总金额为1亿元,用完即止。

除直接的资金支持外,新政还将购房与教育衔接进一步打通。《通知》提出,各区可结合辖区教育资源实际,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经完成网签备案但尚未竣工交付的家庭,在落户后允许凭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过渡入学凭证,由所在区统筹安排入学。

降低地下空间开发成本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通知》明确,以出让方式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价按照地下空间层数递减。对于配建地下停车场,负一层、负二层土地出让金按照工业用地评估价的6%计收;其他项目负一层按照地上相应主导功能用途、土地级别和使用年限评估价的30%计收,负二层按照15%计收,负三层及以下则免收土地出让金。

在土地之外,《通知》还提出加快完善出让土地周边道路、管网、教育、市政等配套设施,围绕“15分钟生活圈”,推动“住、吃、游、购、娱、医、养、创”等生活服务功能集聚,并提出构建“好房子+好服务”模式。

此次新政出台之际,武汉新建商品住宅成交规模累计同比保持增长。数据显示,2026年前8个月,武汉新建商品住宅网签成交61265套,成交面积722.6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3.4%、8.34%。

从8月单月表现看,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市新建商品住房成交7900套,成交面积约92.84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