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秋收农忙,出行请注意,已有人被拘!
极目新闻通讯员 雷颖
金秋九月,务工、务农人员流动增多,部分人为图方便乘坐农用三轮车或货车。看似省了几步路,实则埋下隐患。
湖北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查获多起案例。
无证还载人,罚款750元、拘留3日

8月14日上午,黄冈交警在黄冈市蕲春县刘河镇刘狮路巡逻时,发现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位旁挤坐着1人,狭小的后车厢里还蹲坐着3人。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经查,驾驶员王某不仅违法载人,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面对询问,王某称“图方便、省事,觉得路程不远不会出事”。民警对驾驶人王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对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的行为合并作出罚款75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货车车斗载4人,以为没人看见

9月11日,咸宁交警通过视频监控巡查,发现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与鱼水路交叉口,一辆轻型栏板货车涉嫌违法载人。经查,该车车斗内搭载4人,均为结伴外出的务工人员。驾驶人张某称,一行人为图方便,便直接坐在车斗内。民警随即通知张某到中队接受处理,现场结合真实典型事故案例,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依法对张某驾驶载货汽车违规载客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
三轮车闯红灯撞货车,后斗还载着1人1车
9月3日,随州市柳林镇某路段十字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包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经该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通行,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经查,涉事电动三轮车后部载有1名乘员和1辆车辆,事故造成包某受伤。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农用三轮车、货车是用来装载货物的车辆,法律明令禁止载人。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农用三轮车、货车载人的风险
完全不具备载客条件

三轮车、货车的车厢和货斗是专为拉货设计的,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的设计和制造,主要是为了满足农业生产、货物运输等需求,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坐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安全性能相对较差

农用车为了在坑洼不平的道路上保持稳定,其车身一般都被设计得比较大,重心也偏高,在急转弯时容易侧翻。部分农用车采用的是气动刹车,制动距离比一般小客车要长。
农村道路条件复杂,事故后果更重

农村道路临水临崖、弯多坡陡,会车视距不良,一旦车辆失控翻坠,货厢、车斗内人员没有任何防护,往往被甩出车外或压于车下,伤亡概率更高。
湖北交警温馨提醒:务工务农,安全第一。请驾驶人严守法规,不违法载人。请乡亲们拒绝乘坐农用三轮车、货车。切莫心存侥幸,图一时方便,守护每一趟出行。让丰收的秋天,有喜悦,更有平安。
来源:黄冈交警、咸宁交警、随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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