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人事任免事项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人事任免事项
(2026年9月21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26年9月21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区长刘华珍提请任免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任命朱仕君为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袁永康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牛正可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2026年9月21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杨宏提请任职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任命柯巍为洪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宏辞去洪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21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杨宏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宏辞去洪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柯巍为洪山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6年9月21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柯巍代理洪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来源:洪山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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