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0月9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2·18’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2·18”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是一起因顾客在烟花爆竹零售店前违规试放超标烟花爆竹(标识为“震天雷”的双响),零售店安全主体责任缺失,违规店外摆放、超核定储量存放、销售超标烟花爆竹、安全出口不畅,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涉事故建筑示意图
2026年2月18日14时22分许,湖北襄阳宜城市郑集镇金铺村四组12号宜城市千和百货店发生一起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造成1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79.17万元。
事故发生经过:通过调取查看监控视频、询问现场逃生人员及目击人员等,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
14时18分许,林辰飞在千和百货店内经营,一辆白色马自达轿车停靠千和百货店前西侧空地,谢威龙等4人下车前往千和百货店选购烟花爆竹。
14时20分许,一辆白色东风标致SUV停靠在千和百货店前北侧空地,5人下车,1人因寻找洗手间未入店,其他4人前往千和百货店选购烟花爆竹。
14时21分许,一辆白色吉利SUV停靠在千和百货店前西侧空地,4人下车前往千和百货店选购烟花爆竹。
14时22分许,谢威龙手持“震天雷”走向店前北侧空地准备试放,林辰飞向其招手后,谢威龙随即折返至店前空地。
14时22分34秒,谢威龙在店前使用打火机点燃1个“震天雷”后,向店前空地南侧抛掷。
14时22分40秒,“震天雷”发出第一声爆响,射向千和百货店前西南角区域摆放的烟花爆竹处。
14时22分43秒,该处发出第二声爆响,伴随爆闪与白烟。此时,8人在店前摆放的烟花爆竹处,其余5人在店内(含林辰飞)。
14时22分46秒,该处发出第三声爆响,伴有白烟冒出和烟花爆竹飞溅,并引发千和百货店前烟花爆竹发生连环爆炸。谢威龙与店前其他顾客向店门方向躲避,因店外爆炸加剧,便跑入店内避险,至此店内有13人。
14时23分许,店内堆放的烟花爆竹被引燃并发生剧烈爆炸燃烧,产生大量浓烟,谢威龙先冲出店外逃生,后尝试进入店内救人未果。
14时38分,消防救援力量到场,立即组织控制火势、破拆搜救。
15时12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系顾客谢威龙在千和百货店选购烟花爆竹时,违规在店前试放标识为“震天雷”的双响,第二响爆炸引燃店外大量摆放的烟花爆竹,后引起店外、店内的烟花爆竹连环爆炸燃烧;店外人员逃至店内躲避,前门被爆燃的烟花爆竹封堵,后门(卷帘门)关闭,未能及时逃生,最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原因分析:
1、烟花爆竹存量大,爆炸燃烧持续时间长。烟花爆竹核心成分为烟火药,按照产品标称含药量估算,店内外总存药量约为181千克,超过零售许可证的核定储量,且“震天雷”、“中西炮”、“小扎炮”等三种产品装药量严重超标。视频显示,店外烟花爆竹被引燃后,迅速向店内蔓延,剧烈爆炸燃烧持续时间长达451秒。
2、爆燃由店外向店内蔓延,避险路径受限。经视频分析与调查询问证实,事发时,千和百货店外自北向南摆放四排烟花爆竹,由于西南侧烟花爆竹首先发生爆炸燃烧,北侧有烟花爆竹堆垛和地势2米多的落差,西侧、南侧、北侧避险路径相对受限,当时在店外挑选烟花爆竹的谢威龙等8人,向东躲避至尚未被引燃的店内,随着爆燃由店外向店门口蔓延,谢威龙等8人连同店内5人向店内深处躲避,被后续连环爆炸燃烧封堵于店内。
3.千和百货店后门关闭,疏散逃生受阻。被困人员受高温、浓烟、爆炸燃烧等多重危险因素影响,12人被逼迫至千和百货店后门附近,因后门(卷帘门)处于关闭状态,人员未能逃生,不幸遇难,仅谢威龙侥幸从正门逃生。
4.高温有毒烟气,增加逃生难度。千和百货店内烟花爆竹爆炸燃烧产生大量高温有毒有害烟气(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快速充斥积聚整个空间。根据模拟计算,室内环境温度33秒后可升至120℃,峰值温度336℃,处于极度危险、快速致命等级。
来源:湖北省应急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