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无证驾驶摩托车网上“晒”骑行视频,武汉黄陂交警:行政拘留2日、罚款1000元

女子无证驾驶摩托车网上“晒”骑行视频,武汉黄陂交警:行政拘留2日、罚款1000元

原标题:女子无证驾驶摩托车网上“晒”骑行视频,武汉黄陂交警:行政拘留2日、罚款1000元

近日,武汉黄陂交警查处一起摩托车无证驾驶违法行为,驾驶人为博取网络关注,拍摄发布自己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视频,结果因无证驾驶被交警处罚。

10月中旬,武汉黄陂公安分局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一名网友发布了一段摩托车骑行视频。视频中,驾驶人戴着头盔,驾驶摩托车在辖区道路上风驰电掣,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彻底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交通事故发生,民警立即开展线索核查,通过视频画面比对、行驶轨迹研判,成功锁定视频发布者凡某某,判定其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随后,武汉黄陂交警七中队依法传唤凡某某到中队接受调查。10月16日,凡某某来到七中队,面对民警的询问,如实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拍摄骑行视频并发布网络的违法事实。

民警对凡某某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巨大危害。无证驾驶意味着驾驶人未经过正规的交通安全培训,不具备合法上路的驾驶资质。上路后,稍有不慎就会造成自身及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是极其自私且不负责任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凡某某的违法情节,黄陂交警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2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依法扣留了涉案摩托车。

交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交通安全更无侥幸可言。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必须考取对应驾驶证、取得合法上路资质后,方可驾车上路。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