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国务院出台人工智能促就业举措 创造人工智能领域就业创业新模式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刘倩雯
10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助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到,创造人工智能领域就业创业新模式,围绕人工智能就业创造、传统岗位赋能、劳动者技能提升、就业服务、权益保障及风险应对等方面,部署6个方面18项主要任务,推动技术进步、产业升级与就业促进、民生改善相协调。
挖掘传统领域人工智能就业潜能
如何扩大技术进步的就业创造效应,成为此次政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意见》明确,强化人工智能的就业创造效应,拓展新兴领域人工智能就业新空间,培育中小微企业稳岗扩岗新动能,创造人工智能领域就业创业新模式,加快开发人工智能领域新职业。
传统产业是此次政策关注的另一重点。《意见》提出,构建就业友好型人工智能升级路径,挖掘传统领域人工智能就业潜能,减缓人工智能应用就业替代影响,并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就业风险评估机制。
在传统产业领域,《意见》提出,发挥人工智能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作用,引导在工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和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中更好推行人机协作模式,挖掘传统领域数智化就业机会。同时,加快构建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服务方式,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拓展服务消费新场景,扩大服务业就业容量。
在推动技术应用的同时,《意见》强调减缓人工智能应用带来的就业替代影响,提出优先在劳动力紧缺、环境高危等岗位推广应用人工智能,稳慎把握人工智能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应用的范围、力度和节奏,尽可能减少对从业人员的冲击。《意见》还鼓励企业探索建立失业缓冲期制度,在大规模推广应用人工智能过程中,提前告知受影响劳动者,并提供转型转岗就业支持。
实施人工智能专项培训计划
帮助劳动者掌握新技能、适应新岗位,是促进技术进步与就业协同发展的重要环节。
《意见》提出,提升劳动者数字素养和就业能力,协同培养人工智能创新型人才,实施人工智能专项培训计划。其中,鼓励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动态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加快布局人工智能领域急需学科专业,增加人工智能“微专业”布点,实施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同时,强化校企联合培养,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参与课程开发、师资培养和教学设施升级,推动学生入企实践、企业工程师入校授课。
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意见》明确,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参加人工智能领域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各地可依托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开展相关技能培训,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推出更多公益课程,推进人工智能全社会通识教育。
就业服务也将进一步向智能化转型。《意见》提出,探索构建政策落实智能识别机制,分析服务对象特征,智能推送就业政策,提升“政策找人”质效。同时,升级完善全国就业信息资源库、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和“中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数据归集、智能分析和精准服务,鼓励经营主体创新求职招聘大模型、智能面试、虚拟现实培训等产品和服务模式。
针对受人工智能应用就业替代影响的劳动者,《意见》明确,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针对性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荐、创业支持等就业帮扶,并对有关参保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劳动者权益保障也是此次政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健全适应人机协同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督促企业依法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合法权益,依法治理因滥用算法等造成的就业歧视、虚假招聘以及侵犯隐私权、休息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社会保障方面,《意见》明确,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同时,健全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人工智能领域从业人员薪酬分配制度,推动更多劳动者参与技术进步并从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