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地发布悬赏公告

湖北一地发布悬赏公告

原标题:大冶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6年第29期)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特发布如下执行悬赏公告。

01

被悬赏人:李继明,男,1980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金牛镇水碓村李码头湾8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8119800428****。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鄂0281民初367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李继明应付45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李继明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李继明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李继明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李继明的,悬赏人承诺向提供被悬赏人李继明下落并被控制的给予3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281269 联系人:丁法官

02

被悬赏人:冯加球,男,1980年5月1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汪仁镇庆洪村上冯湾8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8119800501****。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鄂0281民初384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冯加球应付212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冯加球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冯加球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冯加球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冯加球的,悬赏人承诺向提供被悬赏人冯加球下落并被控制的给予3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281269 联系人:丁法官

03

被悬赏人:徐建斌,男,1970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武汉市新洲区辛冲镇新湖村菱胡寨1组75号,公民身份号码42012419701208****。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鄂0281民初781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徐建斌应付700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徐建斌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徐建斌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徐建斌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徐建斌的,悬赏人承诺向提供被悬赏人徐建斌下落并被控制的给予10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281269 联系人:丁法官

04

被悬赏人:郭金平,男,1984年9月23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东风路街道金湖大道49号7栋2单元501室,公民身份号码42028119840923****。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鄂0281民初798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郭金平应付17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郭金平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郭金平的财产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郭金平的财产线索,并最终被实际处置的,悬赏人承诺自愿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的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281269 联系人:丁法官

05

被悬赏人:黄河,男,1987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金湖办事处大泉村黄闻湾61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8119871229****。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鄂0281民初582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黄河应付6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黄河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黄河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黄河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黄河的,悬赏人承诺向提供被悬赏人黄河下落并被控制的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281269 联系人:丁法官

06

被悬赏人:程良宏,男,1967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罗家桥办事处港湖村港湖新村湾8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8119670701****。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鄂0281民初8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程良宏应付25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程良宏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程良宏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程良宏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程良宏的,悬赏人承诺向提供被悬赏人程良宏下落并被控制的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281269 联系人:丁法官

07

被悬赏人:黄爱生,女,1971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保康路12号601室,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711125****。

被悬赏人:大冶市名仕养生堂,住所地大冶市金湖大道39-2号。

悬赏事项:大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冶劳人仲裁字〔2023〕148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黄爱生、大冶市名仕养生堂应付200429.54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黄爱生、大冶市名仕养生堂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黄爱生、大冶市名仕养生堂的行踪线索和财产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黄爱生、大冶市名仕养生堂的财产线索,并最终实际执行到位的,悬赏人承诺自愿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黄爱生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黄爱生的,悬赏人承诺自愿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281269 联系人:丁法官

08

被悬赏人:戴秋红,男,1974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黄石市黄石港区胜阳港街道湖滨二巷11号4栋2单元202室,公民身份号码42011119741004****。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鄂0281民初22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戴秋红、湖北土田共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付163335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戴秋红、湖北土田共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戴秋红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戴秋红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戴秋红的,悬赏人承诺向提供被悬赏人戴秋红下落并被控制的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281269 联系人:丁法官

09

被悬赏人:王明,男,1984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胜阳港街道颐阳路41号2303室,公民身份号码42020419841013****。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鄂0281民初924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王明应付932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王明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王明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王明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王明的,悬赏人承诺向提供被悬赏人王明下落并被控制的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281269 联系人:丁法官

10

被悬赏人:柯玉莲,女,1969 年 1月 4 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罗家桥办事处榨桥村陈太川湾2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690104****。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鄂0281民初674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悬赏人柯玉莲至今未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柯玉莲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柯玉莲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柯玉莲的,悬赏人承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11

被悬赏人:占世水,男,1974年3月10日生,汉族,住大冶市金山街道路东村柯家庄40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740310****。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鄂0281民初192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悬赏人占世水至今未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占世水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占世水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占世水的,悬赏人承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12

被悬赏人:马哲高,男,1977年4月24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龙南县黄沙乡,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770424****。

被悬赏人:曾海英,女,1981年10月2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龙南县黄沙乡,公民身份号码36210219811002****。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鄂0281民初314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马哲高、曾海英应付10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马哲高、曾海英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马哲高、曾海英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马哲高、曾海英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马哲高、曾海英的,悬赏人承诺分别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13

被悬赏人:刘瑞强,男,1977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罗家桥办事处港湖村刘长席湾1-14-2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8119770124****。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鄂0281民初436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刘瑞强应付47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刘瑞强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刘瑞强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刘瑞强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刘瑞强的,悬赏人承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14

被悬赏人:黄早谷,男,1970年6月18日出生,汉族,住大冶电厂门口自建楼房,李家桥小区7号隔壁,周家湾小区75号对面,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700618****。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鄂0281民初388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黄早谷应付127475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黄早谷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黄早谷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黄早谷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黄早谷的,悬赏人承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15

被悬赏人:陈桂林,男,1979年8月9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灵乡镇红峰村坳下陈湾10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8119790809****。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0281刑初186 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悬赏人陈桂林至今未履行完毕退赔被害人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陈桂林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陈桂林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陈桂林的,悬赏人承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16

被悬赏人:柯愈泉,男,1956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太闸体育场对面超市,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561103****。

悬赏事项: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02民终144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柯愈泉应付289025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柯愈泉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柯愈泉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柯愈泉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柯愈泉的,悬赏人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17

被悬赏人:陈国著,男,1966年8月24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刘仁八镇陈如海村陈如海铺湾21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660824****。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鄂0281民初651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陈国著应付5085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陈国著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陈国著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陈国著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陈国著的,悬赏人承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18

被悬赏人:王斌,男,1974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保安镇先锋村王胜湾36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741210****。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0281民初330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王斌应付175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王斌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王斌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王斌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王斌的,悬赏人承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19

被悬赏人:陈青云,男,1972年8月21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陈贵镇陈贵村陈贵湾一组,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720821****。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0281民初300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陈青云、吴翠平、陈一帆应付154343.98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陈青云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陈青云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陈青云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陈青云的,悬赏人承诺给予3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20

被悬赏人:袁格伟,男,1987年6月2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陈贵镇袁伏二村老庄湾299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81198706026178。

被悬赏人:袁致远,男,1968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陈贵镇袁伏二村老庄湾2301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6804206118。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0281民初453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袁格伟、袁致远应付83866.95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袁格伟、袁致远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袁格伟、袁致远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袁格伟、袁致远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袁格伟、袁致远的,悬赏人承诺分别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21

被悬赏人:张振强,男,1987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大冶大道1-1号5-2-201,公民身份号码42028119870417007X。

被悬赏人:饶思敏,女,1991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大冶大道1-1号5-2-201,公民身份号码42028119911129002X。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0281民初229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张向明、湖北天顺家居有限公司、戴征兴、张振强、饶思敏应付27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张振强、饶思敏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张振强、饶思敏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张振强、饶思敏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张振强、饶思敏的,悬赏人承诺分别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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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悬赏人:查托泽,男,1970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殷祖镇畈段村查家垸(晚)110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700111****。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0281民初170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查托泽应付63498元。因被悬赏人查托泽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查托泽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查托泽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查托泽的,悬赏人承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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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悬赏人:柯平均,男,1971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茗山乡彭晚村古塘湾33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8119710916****。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鄂0281民初54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柯平均应付249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柯平均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柯平均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柯平均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柯平均的,悬赏人承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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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悬赏人:徐成刚,男,1974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大箕铺镇八流村上徐湾,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741220****。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鄂0281民初10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徐成刚应付25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徐成刚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徐成刚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徐成刚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徐成刚的,悬赏人承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25

被悬赏人:潘景涛,男,1969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板桥大道34号1单元601室,公民身份号码42012319691222****。

悬赏事项: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鄂02民终175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潘景涛应付50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潘景涛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潘景涛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潘景涛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潘景涛的,悬赏人承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26

被悬赏人:叶序顺,男,1958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黄石市黄石港区胜阳港街道广场路2号1504室,公民身份号码42020319580102****。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0281民初529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大冶通大特钢有限公司、叶序顺应付19436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大冶通大特钢有限公司、叶序顺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叶序顺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叶序顺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叶序顺的,悬赏人承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27

被悬赏人:刘合家,男,1971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阳新县白沙镇四丰村中片五组9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2219711109****。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鄂0281民初544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刘合家应付10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刘合家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刘合家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刘合家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刘合家的,悬赏人承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28

被悬赏人:尹强胜,男,1973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茗山乡朱山村老屋尹湾5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731223****。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鄂0281民初28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尹强胜应付82238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尹强胜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尹强胜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尹强胜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尹强胜的,悬赏人承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29

被悬赏人:黄海涛,男,1975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金湖办事处田垅村黄世家湾65-2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8119750213****。

被悬赏人:黄海波,男,1972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金湖办事处田垅村黄世家湾65-1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720826****。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鄂0281民初368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黄海涛、黄海波应付30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黄海涛、黄海波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黄海涛、黄海波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黄海涛、黄海波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黄海涛、黄海波的,悬赏人承诺分别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30

被悬赏人:刘加良,男,1962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荟萃路14号1-1-402,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620222****。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鄂0281民初496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刘加良应付14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刘加良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刘加良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刘加良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刘加良的,悬赏人承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188288 联系人:朱法官

31

被悬赏人:贺祖稳,男,1969年12月3日生,汉族,住湖北省大冶市灵乡镇戴岭村贺任官湾,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691203****。

悬赏事项:因被悬赏人贺祖稳至今未履行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鄂0281民初1909号民事判决书,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贺祖稳应付悬赏人7062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贺祖稳的财产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贺祖稳明确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或提供被悬赏人贺祖稳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贺祖稳的,悬赏人承诺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即日起至2027年10月19日止,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714-3188427 联系人:陈法官

32

被悬赏人:徐红辉,男,1983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罗家桥办事处双港村徐兴太湾17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8119831213****。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鄂0281民初892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徐红辉应付86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徐红辉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徐红辉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徐红辉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徐红辉的,悬赏人承诺向提供被悬赏人徐红辉下落并被控制的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即日起至2027年10月11日止,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714-3281218 联系人:刘法官

33

被悬赏人:郑文杰,男,1966年7月28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东风路街道东风东路3号1栋2单元702室,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660728****。

被悬赏人:孙瑞丰,男,1979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新建一中3-311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8119791215****。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鄂0281民初22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湖北涛源担保有限公司、孙瑞丰、郑文杰、大冶市杰胜鑫工贸有限公司应付26855654.82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孙瑞丰、郑文杰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孙瑞丰、郑文杰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孙瑞丰、郑文杰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孙瑞丰、郑文杰的,悬赏人向提供被悬赏人孙瑞丰、郑文杰公司下落并被控制的各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即日起至2027年10月9日止,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714-3188429 联系人:刘法官

34

被悬赏人:叶国栋,男,1969年7月9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叶家坝村叶家坝西小区239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690709****。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鄂0281民初605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叶国栋应付100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叶国栋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叶国栋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叶国栋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叶国栋的,悬赏人承诺向提供被悬赏人叶国栋下落并被控制的给予10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即日起至2027年10月9日止,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714-3188429 联系人:刘法官

35

被悬赏人:黄新建,男,1965年6月8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绿城玉兰花园小区,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650608****。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鄂0281民初545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黄新建应付510671.58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黄新建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黄新建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黄新建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黄新建的,悬赏人承诺向提供被悬赏人黄新建下落并被控制的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即日起至2027年10月8日止,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714-3281194 联系人:王法官

36

被悬赏人:尹传胜,男,1966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大冶市保安镇西海村6组,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661010****。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鄂0281民初600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尹传胜应付27621.2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悬赏人尹传胜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尹传胜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尹传胜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尹传胜的,悬赏人承诺向提供被悬赏人尹传胜下落并被控制的给予3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即日起至2027年10月18日止,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714-3188947 联系人:许法官

37

被悬赏人:段辛君,男,1968年10月10日生,汉族,住大冶市殷祖镇殷祖街,公民身份号码42022119681010****。

悬赏事项: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鄂0281民初24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悬赏人段辛君偿还悬赏人借款20500元。因被悬赏人段辛君至今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悬赏人段辛君的行踪线索,凡举报人提供被悬赏人段辛君的行踪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悬赏人段辛君的,悬赏人承诺向提供被悬赏人段辛君下落并被控制的给予500元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即日起至2027年10月15日止,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714-3281253 联系人:张法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2、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的;

3、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4、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5、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6、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员工的;

7、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的;

8、对同一财产在后举报的,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9、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悬赏奖励的情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72号大冶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来源:大冶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