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中奖1113万元 可惜彩票已过期 男子兑奖被拒 起诉索赔未果 还要承担8.8万元诉讼费
幸运中得1113万元双色球大奖,可惜直到60天兑奖期限已过,黄先生(化姓)才拿着彩票和彩票店出具的证明去兑奖,被彩票中心拒绝。他起诉索赔1113万元及利息,也被法院驳回。11月2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黄先生还需承担8.8万余元的诉讼费。
据了解,2019年11月,黄先生花费32元,在湖北一家彩票店购买了一张双色球彩票,结果中了1113万元大奖,可彩票不知去向。直到2020年1月,60天兑奖期限已过,他终于找到彩票,并请彩票店出具证明,前往彩票中心兑奖。彩票中心以超过兑奖期限为由拒绝。
黄先生向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起诉,要求彩票中心兑现1113万元奖金,并赔偿因迟延兑奖造成的利息损失。他认为,彩票票面没有注明60天兑奖期限,也未载明开奖、兑奖信息,存在违约情形。
法庭上,彩票中心答辩称,彩票官网开奖公告已经写明“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兑奖,逾期视为弃奖”。此次弃奖事件中,彩票中心没有过失,反而在兑奖期间通过多种渠道寻找大奖得主,还曾三次在媒体刊登中奖及寻找中奖彩民的文章,充分尽到了提醒义务。
法院查明,彩票官网可以查到2019年11月3日的开奖视频及该期开奖公告。公告载明,中奖者应当于开奖之日起60天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地点兑奖,逾期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彩票中心曾三次刊登中奖及寻找中奖彩民相关文章。2020年1月,黄先生还曾拨打彩票中心客服热线,称自己中了1100万元大奖,但已经过期2天,问能不能兑奖。他还说,这张彩票他不知道放在了哪里,直到当天才无意中找到。另外,上述中奖奖金已经进入彩票公益金账户。
法院认为,黄先生作为彩民,应当知晓《彩票管理条例》关于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兑奖、逾期不兑奖视为弃奖、逾期未兑奖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等规定。兑奖期内彩票中心多次发布公告寻找中奖人,已经尽到合理义务。从黄先生与彩票中心客服通话可知,他知晓兑奖期限,未在期限内兑奖是其遗失奖券所致。黄先生以合同纠纷为由主张权利,但彩票中心并不存在违约情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黄先生的诉讼请求,并判决其承担8.8万余元的案件受理费。
记者了解到,一审判决后,黄先生表示不上诉,并缴纳了8.8万余元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