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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次违规发放补贴 汉阳区食药监局一执法队长被处分


来源: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12次违规发放误餐补贴5次违规报销餐费汉阳区食药监局一执法队长被处分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荣海通讯员丁阳齐阳陈驰)记者昨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餐费,汉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名

原标题:12次违规发放误餐补贴5次违规报销餐费

汉阳区食药监局一执法队长被处分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荣海通讯员丁阳齐阳陈驰)记者昨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餐费,汉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名农业执法队队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李辉春,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9月至今,任武汉市汉阳区食药监局农业执法队队长。

农业执法队系食药监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李辉春在担任执法队队长期间,负责该单位财务支出审批,2016年1月起,该队财务支出由区食药监局统一管理。

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经李辉春审批同意,汉阳区食药监局农业执法队以创卫、投诉应急处理名义,向单位职工发放误餐补贴12次。2015年2月至4月,经李辉春审批同意,执法队以督查加班等名义报销餐费5次,报销餐费票据上无进餐人员名单,且存在报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在组织调查期间,执法队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违规报销的餐费均已清退上交。

办案人员介绍,李辉春身为中共党员,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餐费,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指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党规党纪于不顾,对纪律规矩缺乏敬畏,“红线”意识有所淡漠。作为一名基层站所负责人,在三令五申之下仍然同意该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餐费,其行为与全面从严治党、严纠“四风”的要求背道而驰,最终难逃被追责。基层站所是执行党纪党规的“神经末梢”,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滥用,更要严守纪律红线,一丝一毫都不能逾越。要始终坚持加强学习,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在学深悟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基础上,严格执行党纪党规,身体力行守规矩、以上率下不越界,把手管好、把钱管牢,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做群众身边的“守纪人”。

[责任编辑:徐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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