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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坚决落实“禁渔令” 明确“十年禁渔期”范围


来源:凤凰网湖北综合

原标题:武汉十年禁渔期水域做到禁捕禁捞禁电清船清网清人坚决落实“禁渔令”推动长江大保护江城武汉,江水穿城而过滋养了一代又一代武汉人。武汉历来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江禁渔制

原标题:武汉十年禁渔期水域做到禁捕禁捞禁电清船清网清人

坚决落实“禁渔令”推动长江大保护

江城武汉,江水穿城而过滋养了一代又一代武汉人。武汉历来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江禁渔制度就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武汉为此不断加大综合执法力度。6月24日,全市召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对禁渔范围、时间、要求进行了明确。

明确“十年禁渔期”范围

会议强调“十年禁渔期”范围主要包括3家国家级、1家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即梁子湖武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鲁湖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武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牛山湖团头鲂细鳞鲴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长江汉江干流,即长江(武汉段)上至汉南新河口下至新洲举水河口150.5公里的江段,汉江(武汉段)上至蔡甸谢八家下至汉阳区南岸咀72公里的江段。

两人捕鱼6两付出1.9万元代价

今年6月3日,江汉区法院参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司法行动暨世界环境日专题活动。此次活动共放流各种成鱼60余公斤、各种幼鱼9.3万余尾。其中江汉区法院审理的李某、白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的两人因为江中捕鱼6两,付出了1.9万余元经济代价。

李某、白某某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法院鉴于二人系初犯,归案后认罪认罚,主动预缴赔偿长江生态修复费用5000余元,且已被刑事拘留,判处二人各缴纳罚金5000元,赔偿生态修复费用5000余元,支付专家咨询费4000元。二人为了消遣,没料到却因6两鱼遭受“牢狱之灾”,还付出1.9万余元经济代价。法院呼吁广大市民爱护长江、爱护生态环境,不要因为一时兴起触犯法律。

54名非法捕捞者落网

武汉水警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水上安全,严打非法捕捞行动。截至6月22日,已破获非法捕捞案件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打掉犯罪团伙5个,移交渔政行政处罚4人,收缴渔获135公斤、电鱼工具22套、地笼100余米,有力保护了长江、汉江水域生态,有效维护了水上治安环境。

武汉水警研判发现,近来非法捕捞活动存在长江干流少、通江支流多、抓捕办案难的特点,分局主动与渔政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并注重发动群众举报,精确打击。

3月,武汉市长热线接到举报称,江夏区金口街长江村硳矶汽渡江边有人驾船电鱼。水上警方快速制定方案,组织治安、巡防检查站、相关派出所,展开巡查,摸清涉案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规律。

这是一个以外号叫“蚂蚁子”的李某为首的作案团伙,涉案人员均为江夏金口人,他们驾驶铁船,拖挂一条木船,分工合作。李某专门负责操作电鱼设备实施电鱼,另外有人负责驾船,有人负责用网捞起被电流击晕的江鱼。通过持续做工作,嫌疑人李某投案自首,水警取得今年全市打击非法捕捞犯罪首例战果。

查获一起禁渔期自捕自销江鱼违法案件

6月24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获悉,5月12日,我市查获一起禁渔期自捕自销江鱼违法案件。市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5日,有市民举报汉南区邓南街水域存在电鱼非法捕捞行为,市渔政执法人员立马前往,经过多次走访排查,确定了5月11日晚抓捕目标。

12日凌晨1时,2名非法捕捞嫌疑人驾驶着快艇刚刚靠岸,埋伏在周围的市执法总队人员和市公安水上分局的干警立马冲出来实施抓捕。现场查获涉案嫌疑人员两名,快艇一艘,高压电瓶及电捕设备一套,渔获物7.85公斤。

非法捕捞的江鱼销往何处?经调查,5月14日上午,执法人员在汉南纱帽街某酒楼活鱼池内,查获长江野生江鱼大鳍鳠(俗称:石扁头)。酒楼经营者对其禁渔期销售江鱼的行为供认不讳,市执法总队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随后,市执法总队组织市区两级渔政机构对长江沿江各重点区域相关餐饮酒店进行突击执法检查。6月4日,在武昌区某酒店查处禁渔期非法销售江鱼行为一起。

非法捕捞者放流鱼苗品种数量专家说了算

6月3日上午,汉阳晴川码头,93213尾幼鱼在此放流入江。这批幼鱼有鲤鱼、鲫鱼、乌鳢等13个品种,在现场监督放流的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官李琳向长江日报记者透露,这批鱼是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9名当事人购买的,定性量刑按法律规定办,放多少、放什么鱼则按科学要求,由专家拿主意,放流鱼群必须遵守鱼类群落结构平衡的客观规律,有利于维持长江生态平衡。

长江日报记者戴旻阳詹海波通讯员杨槐柳成顺王旭东成艳秦余棣涛周晶晶黄敏

[责任编辑:徐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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