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堰:以“容错有方”让干部“干事担当”
“感谢组织对我的理解和宽容,给了我一次知错就改的机会。”近日,丹江口市均县镇党委书记胡雪峰对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此前,胡雪峰担任某项目领导小组组长,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程序履行项目变更报批手续,应对其进行问责。考虑其的行为系为抢工期赶进度,且问题情节较轻,不存在谋取私利或套取资金等违规情况,丹江口市纪委监委对胡雪峰予以容错免责。
近年来,十堰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精准运用“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激励关怀”工作机制,激活党员干部“担当密码”,越来越多的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投身到干事创业的浪潮中去。
容错纠错——
“担当者”无顾虑 迈开步子“当闯将”
“曾书记这样做完全是出于公心,为的是帮我们解决困难……”此前,竹溪县水坪镇在调查一起村干部的问题线索时,村民们纷纷为其“说情”。
原来,当时茶亭子村的供水设施存在问题,村集体一时又没有足够资金进行维修,该村党支部书记曾某便以5户村民的名义,申请民政临时救助资金8500元,全部用于购置更换供水设施,及时解决了群众饮水困难。
违反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相关政策本应受到问责,但具体到曾某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在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容错纠错工作流程》指引下,水坪镇纪委深入研判后认为,当事人“犯错”有因,主观动机是为了群众,没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且群众对其认可度高,符合从轻或减轻问责的情形,最终对曾某减轻问责,给予诫勉处理。
精准区分“为公”与“为私”,“敢为”与“乱为”。十堰市纪委监委在充分吸收《湖北省容错纠错工作办法》的基础上,量化具化了8种容错、4种免责、3种减责和4种不可容错情形,在精准“界错”的同时,将裁定结果分为容错免责、容错减责、符合容错前提条件但未免责减责等3个类别。各地也因地制宜绘好“施工图”,规范启动、核实、认定、反馈等程序,把好精准执纪问责“度量衡”。
既量准容错的“尺子”,又开好纠错的“方子”。十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灵活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约谈、诫勉、责令纠错等措施,督促相关单位、个人改正错误、挽回损失、减少影响。同时对相关情况进行定期“复盘”,打好制度“补丁”,充分释放“容、纠、治”叠加效应。
“有干部在破解发展难题和攻坚改革中怕出错、怕问责,事后容错免责并不能完全消除其顾虑。为冲在一线的干部撑腰,需要制度规范保障。”十堰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把握履职担当、改革创新的“风险点”,聚焦容错免责的“需求点”。十堰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将容错机制从“事后调查认定”向“事前风险报备”转变,将容错端口前移至事前,加强对改革创新、重大项目推进等工作的全链条监督,形成“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认定”的工作闭环,切实为敢攻坚克难者“兜住底”。
202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62名党员干部容错免责,解除干部后顾之忧,打消“多干多错”顾虑。
澄清查诬——
“清白者”无包袱 心无旁骛“谋发展”
“为了干好村里的工作,起早贪黑是常事,不想却被举报……” 提及此事,张湾区柏林镇秦家坪村党支部副书记刘玉明心里很委屈。
不久前,一封举报信将该村3名村干部的工作生活节奏打乱。
“不放过一个违纪者,也绝不让一个好同志蒙冤!”镇纪委随后查明,举报人所反映情况系捕风捉影、道听途说。
真相查清了,可3名村干部却很郁闷,工作也提不起精神。
为消除负面影响,镇纪委及时在秦家坪村召开党员群众大会,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3名村干部澄清正名,并开展后续暖心回访,帮他们解开心理上的“疙瘩”、卸下思想上的“包袱”。
2024年以来,十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湖北省“查诬”“澄清”两个《办法》,根据失实检举控告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等情况,灵活运用当面澄清、书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形式开展澄清正名,及时还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
面对一纸处分,竹溪县村干部刘某懊悔不已。
此前,刘某因对本村党支部书记有私怨,便捏造事实“告黑状”,意图达到挟私报复的目的。结果事情败露,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不仅“如意算盘”落了空,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不实举报成本低、危害大,容易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十堰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让诬告者碰了钉子、挨了板子、付出代价,才能刹住歪风邪气,形成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正向氛围。
向不实举报“亮剑”,为担当实干“撑腰”。十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与组织、司法、信访等部门健全查处诬告陷害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手段处置诬告陷害行为,打好深入摸排问题线索、严肃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稳妥做好澄清正名“组合拳”。
在十堰,“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愈发真切可感。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476名“被抹黑”干部澄清正名,依纪依法惩处诬告陷害行为18人,全力营造和保护“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激励关怀——
“受挫者”无心结 心暖劲足“再出发”
“受处分后我很担心被组织抛弃,但现在我真的理解了知错改错就能重新再来,担当作为就能重新被重用。”近日,曾被给予党纪处分的干部郭越,提起镇纪委对其开展的两次回访,感触颇深。
2023年10月,郭越因化解信访矛盾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自责、痛苦、消沉……作为一名年轻干部,郭越五味杂陈。他坦承,一度不想干了。
让郭越没想到的是,被问责以来,镇纪委对其进行了2次暖心回访,同志式的关爱让郭越放下了思想“包袱”,有种“浴火重生”之感。
2024年5月,郭越因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被组织提拔重用,担任镇党委组织委员。
在全市受处分干部中,郭越的经历并非孤例。
受处理处分的党员干部,往往会信心缺失、动力缺乏。该市纪委监委调研中发现,一些得以免责、减责,澄清正名的干部也会有受挫感,进而出现“如果不做事,就不会有这些麻烦”的错误认知。
能否及时帮助这些干部填充精神志气上的洼地,决定着他们能否由“消沉”变“振奋”。
开展个性化教育回访,对存在错误认识的,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对压力大、情绪低的,帮助卸下“包袱”;对有不良表现的,及时提醒,咬耳扯袖……
十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跟踪回访融入监督检查、办信办案、调研指导等工作,强化访前研判“把准脉”、访中疏导“卸包袱”、访后反馈“提干劲”,做深做实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党员干部吸取“有错”教训,树立“有为”信念,重新振作起来。
既解开心结、又提供舞台。十堰市通过建立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考察机制,将各方面回访教育、关爱帮扶中掌握的认错态度、整改实效、群众评价等进行综合考量,并报同级党委、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影响期满、表现良好、符合条件的干部,按规定正常使用,对受挫跌倒的干部“一视同仁”,释放出“纠错给出路”的强烈信号。
“全市受处分干部影响期满后进一步使用28人、提拔使用91人、职级晋升206人。”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巩固健全“回访、教育、重塑”的长效机制,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的关心关爱体系,激励“跌倒”干部整装再出发。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