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任务。3月3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武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
据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办法》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是武汉市首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的综合性地方立法,共计21条。《办法》既有效吸收了近年来武汉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等方面积累的宝贵经验,也充分考虑了武汉在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等方面的现实需求,分类规范和全面覆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各领域、全链条。
《办法》从属地管理角度,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做好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从行业监管角度,明确生态环境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十八个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办法》在坚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种类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工业固体废物方面,规定:制定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进行焚烧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动态调整;在生活垃圾方面,规定: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街转运、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在农业固体废物方面,规定: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在污泥方面,规定:推动河湖水体清淤底泥污染调查评估和分类处理;在危险废物方面,规定:鼓励收集单位依托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单位、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等设立危险废物收集点;在医疗废物方面,专门对床位总数在十九张以下的小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武汉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武汉市卫生健康部门从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标准化建设、严格医疗废物院内闭环式管理以及确保小型医疗机构全覆盖采集三个方面,推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实现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全量收集、安全处置,筑牢全市公共卫生安全防线。
此外,《办法》对标上级政策要求、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对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也作出一些具体规定。在固体废物综合性监督管理方面,规定建立全市固体废物信息平台,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在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方面,规定产废单位通过国家信息系统落实登记、申报等各项要求;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鼓励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研究开发;在危险废物转运方面,规定运输车辆上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发布会上,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武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已提升至97.95%,产生强度从2020年0.31吨/万元下降至0.28吨/万元;农业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升至80%,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建筑弃料资源化利用率相较2020年增长7个百分点,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稳定保持100%。
下一步,武汉还将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工业、生活、建筑和农业等领域的固体废物实际问题,守护大江大湖大武汉的碧水蓝天。(通讯员:陈雅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