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促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提质扩量 到2027年打造50个超百亿级集群
长江商报记者 徐靓丽
为推进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推动特色产业集群提质扩量、县域冠军产业提档升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湖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2027年)》(下称《方案》),目标到2027年湖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打造2个年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5个超500亿元、50个超100亿元的特色产业集群等。
目标形成“三个一批”发展格局
中小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定位于县域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是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早在2022年工信部就发布相关文件,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认定200个左右集群,引导和支持地方培育一批省级集群。
截至2024年底,中国聚焦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培优企业、做强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已累计培育认定300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2024年度,湖北黄石、咸宁、仙桃、京山、武汉市汉南区共有5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上榜,认定有效期为3年。
《方案》要求坚持分类分批培育,推动特色产业集群扩量提质,并提出了总体目标。湖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要坚持县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产业经济集群化,强化分类指导、梯度培育、协同发展,加快打造主导产业聚焦、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中小企业主体的特色产业集群,带动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领军型、成长型、特色型县域冠军产业。
根据《方案》,到2027年,湖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三个一批”的发展格局:即提升一批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年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的2个,超500亿元的5个、超300亿元的20个、超100亿元的50个;培育一批国家级特色产业集群,累计建成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30个;储备一批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新认定省级中小企业特色集群50个。县域产业加快向地标产业升级,初步建成“三种类型”冠军产业:即争创3—5个引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领军型县域冠军产业,培育10—15个对区域经济辐射带动作用较强、比较优势突出的成长型县域冠军产业,储备25—30个在特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发展潜力大的特色型县域冠军产业。
三地肩负冲刺千亿产业集群重任
根据《方案》,武汉、襄阳、宜昌将肩负冲刺千亿产业集群重任,武汉市将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汽车,襄阳市将着力再生资源,宜昌市则瞄准装备制造领域。以武汉为例,武汉经开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入选2024年度全国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近年来,武汉经开区突破性发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陆续出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助跑计划”等多项政策全力支持集群发展,积极引导集群内企业增资扩产、转型升级。
湖北还将支持孝感盐化工、荆门动力电池、咸宁智能机电、随州专用车等领域培育500亿级集群;支持黄石铜基新材料、荆州石油设备、十堰汽车配件、黄冈大健康、仙桃无纺布等领域培育300亿级集群;支持鄂州金刚石刀具、恩施富硒食品、天门服装电商、潜江电子新材料等领域培育百亿级产业集群,加快打造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拳头产品和特色产业,实现县域特色产业向县域冠军产业、特色地标产业提档升级。
《方案》还提出,要强化专精特新导向,梯度培育集群优质企业;健全技术创新体系,持续提升集群创新能力;加大试点示范力度,支持集群数字化改造升级;持续推动节能降碳,促进集群绿色低碳转型;注重双链协同发力,推动集群平台增效提能;强化体制机制重塑,加大集群政策支持力度。每个省级以上特色产业集群选择2—3家行业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支持,通过联合、兼并、股权收购和上下游一体化经营等方式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到2027年,新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5家、专精特新“小巨人”5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以上,实现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单项冠军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覆盖。
此外,湖北还将对特色产业集群予以真金白银的支持。如鼓励集群内专精特新企业创建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对牵头建设研发中心、创新平台3年内建设费用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按10%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政府依法优先向中小企业采购商品或服务,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市场;省级财政对新获批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重点支持集群内企业创新投入、品牌打造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