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吴某某(男,20岁),全责!
个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为图一时方便
选择逆向行驶❌
结果,事故一触即发
近日,湖北潜江
吴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廖某)
沿章华中路东侧车道逆向行驶
至章华中路石油公司住宿区前路段时
与沿章华中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此的
张某驾驶的鄂A4U***号小型轿车
发生碰撞
造成吴某某、廖某受伤
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该事故中
当事人吴某某负全部责任
湖北交警提醒
驾车出行时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切勿逆向行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
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湖北交警、潜江交警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