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公布
证券时报记者 郭博昊
3月19日,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印发《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提出,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同时,鼓励结合客流变化、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等情况,合理选择更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车长类型。根据《细则》,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其中,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平均补贴4.2万元。
记者注意到,相较于2024年实施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平均每辆车的补贴额由6万元提升至8万元。同时,各地根据更新车辆和更换动力电池的需求情况和数量比例,自主确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补贴标准。
补贴资金管理方面,《细则》明确,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90:10比例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其中,对东部省份按85:15比例分担,对中部省份按90:10比例分担,对西部省份按95:5比例分担。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省以下经费分担机制由省级财政确定。
《细则》还指出,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本地补贴标准。对于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在安排补贴资金时可给予适当倾斜。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客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企业与申请人加强供需对接,发挥规模优势。
此外,在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及保障措施方面,《细则》还强调,拟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在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后及时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与此同时,各地不得要求将报废公交车和报废动力电池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根据汽车总站网调研,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上牌且还在运营的车辆是本次换新的重点,保守估计符合条件的车辆接近10万辆,换新潜力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