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微信收费传言背后的利益博弈
[ 中国的电信运营商市场化程度到底有多高?面对OTT业务的冲击就是真正的检验。我们消费者乐于见到市场的竞争打破行政限制的市场准入] 近日有关微信收费的传言闹得沸沸扬扬,为何一分钱不赚的微信却对通信运营
[ 中国的电信运营商市场化程度到底有多高?面对OTT业务的冲击就是真正的检验。我们消费者乐于见到市场的竞争打破行政限制的市场准入]
近日有关微信收费的传言闹得沸沸扬扬,为何一分钱不赚的微信却对通信运营商触动如此之大呢?
支持微信收费的理由,主要是韩国有先例,信令频繁导致网络资源占用过大。反对的理由主要是韩国先例查无实据,运营商应恪守网络中立。折中的意见则是暂时观望,由市场决定。
韩国的实际情况是,尽管负责电信监管的韩国通信委员会表示允许运营商在特定情况实施流量管理,由于这一指引性内容遭到了广泛的批评,到目前为止尚无一家移动运营商提出申请,之后也未再出台新政策。据称连新任女总统也支持网络中立。因此,所谓韩国先例只能说明人家也遇到这种纷争和博弈,但要作为佐证限制OTT业务合理性的力证,不太有说服力。
笔者认为,这场所谓的微信收费争议,表面看起来是技术与商业模式争议问题,深层次来看,实质是垄断与充分自由竞争的争议问题。
由于心跳包的技术特点,微信的信令频繁,网络流量资源占用较大的问题目前的确存在,但一方面,四代网的建设也可以针对性地缓解甚或解决这个问题,另外一方面,在个人电脑上P2P下载也曾有过这个问题,但并没有因此另行收费。
微信引起恐慌的真正原因是,智能手机普及导致移动互联网崛起,运营商在互联网经营方面不太成功,语音业务、短信业务等传统的“现金奶牛”面临挑战。作为上市公司,其财务报表不好看。而且运营商集体面临内忧外患:内忧是中国电信手机大力度促销导致一向无促销的移动最近也不得不频频奖励送油,外患是短信和话音业务正在被OTT替代,尤其是微信两年达到3亿用户,让运营商仿佛看到了语音业务和短信瞬间崩塌并非不可能。
目前微信的对讲功能设计应该就是为了避免正面冲突才不敢设计成直接对讲。从技术上看,实时对讲推出可能是迟早的事情。一旦实时对讲推出,那语音和短信业务如果再不降低资费,就即将面临巨大冲击。
至少从目前阶段来说,中国运营商们的问题显然不是资源不够用的问题,而是机会太多、诱惑太多的问题,笔者曾听一位运营商的前高管评价其服务的企业:没有不想做的,做了也没有不成的。由此导致结果是:业务多而不精,都赚钱,但都不大,做不强。在赢家通吃的互联网世界里,总也找不到现实世界里运营商的那种老大的感觉。
对运营商来说,别人有的互联网业务他们几乎都有,产品品质可能也不差,例如飞信。但为何做不过腾讯等其他OTT厂商呢?说到底,还是市场准入的保护看起来是好事,实则让企业在市场上竞争的狼性不足,先天就缺乏居安思危的市场基因。
为何中国移动如此强大,但飞信就是比不上QQ呢?只有市场打拼出来的企业,才能适应最大的风险和最多最迅猛的变化,这就是为什么各国的竞争法、反托拉斯法,无一例外都要保护竞争,而不是竞争者。
就算是确有信令占用问题,网络服务是不是运营商可以单方面拒绝提供的?由于技术的发展,即使没有微信,也有其他的产品导致运营商的通道化格局,运营商可以像做飞信、做“移动梦网”那样,尽管大显身手,一并竞争,但若要通过网络服务商的身份遏制微信,恐怕我们消费者不答应。因为只有充分竞争,才能使利润率趋于社会平均水平,有利于消费者福祉。
必须澄清的是,包括腾讯在内的所有OTT厂商,无论资源占用多寡,都无需感恩戴德,因为没有什么恩赐,没有谁免费使用运营商的网络资源,所有的用户都已经为网络付费了。区别在于过去运营商按照大数法则投入和配置的资源,在新的OTT产品出现后不够用了。举例来说,假设使用率为10%,运营商10兆宽带资源可以卖给100个客户,但微信是“永远在线”,10兆只能够70~80个客户,原来硬件还是那么多,容量当然就不够了,网络拥挤、通话掉线等问题就突出了。那么,解决这个问题,是对原来已经收费的再另立名目收费,还是扩容及寻求其他技术解决方案?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目前阶段,微信产品虽好,但语音和信息等许多功能和实际使用还不能与运营商的语音和短信等产品媲美,之所以用户削减语音和短信而使用微信,原因就是运营商的价格太贵,用户的选择是理性行为,无可厚非。从2012年业绩来看,中国移动营收5604亿元,净利润1293亿元;中国电信营收2831亿元,净利润149亿元;中国联通营收2489亿元,净利润71亿元。如此之高的利润率下,资源不够本来就应该增加投入,固守自己的既得利益一毛不拔,却要求市场化的互联网公司来重复承担消费者已经付费的网络成本,合理性在哪里?据称,第四代通信网建设成本大概需100多亿,而四代网可以极大扩充资源,运营商应该有能力通过增加投入来缓解甚至解决信令资源问题。
还有人试图从电信条例对于语音等基础电信业务的垄断保护的角度去寻找问题,向微信等OTT产品施压。当年福州VOIP电话案也的确树立过一个非常糟糕的恶劣先例,对此笔者认为电信条例在立法时是由当时的利益格局决定的,但人大层面的电信立法应摒弃部门立法捍卫条块利益的弊端,秉持技术中立原则。直言不讳地说,正是由于电信条例对运营商垄断的不合理保护,才导致三家电信运营商2012年净利润高达1500多亿,而中国用户却至今无法使用诸如Skype这样技术早已成熟的价格低廉甚至免费的网络电话!
据报道,美国T-mobile最近推出套餐,短信电话全免费,该套餐的月租费最低为50美元,可以享受500MB高速数据(超出部分将进行限速)、不限时语音通话、不限量短信。如果外加20美元,则可以享受无限数据流量。用户也可以选择分级套餐,最高能以每月110美元获得12GB的热点数据。
从这个例子大致可以看到这场运营商与OTT厂商之争可能的解决方案:运营商从语音业务转向数据业务为主,逐步降低语音及短信等收入的比重。从电信运营商自己的数据来看,数据业务流量也都有大幅度增长,这与包括微信在内的移动互联网业务迅猛发展直接相关。对运营商来说,他们关心的是,有新的业务增长点去抵消掉语音、短信等业务的损失,否则他们会敌视和动用一切手段遏制微信等革命性OTT产品的应用。
中国的电信运营商市场化程度到底有多高?面对OTT业务的冲击就是真正的检验。我们消费者乐于见到市场的竞争打破行政限制的市场准入,由竞争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优质服务,以及更为合理的价格。
(作者系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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