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者各得1000元 网友微博悬赏100万找丢失iPhone
昨日清早,一则寻物信息在微博上炸开了锅:网友“曾谷希”声称丢失了一部iPhone5手机,内有重要客户信息,因此悬赏100万元寻找,甚至表示每位转发的网友都能获得1000元。在短短几小时内就在微博上吸引
昨日清早,一则寻物信息在微博上炸开了锅:网友“曾谷希”声称丢失了一部iPhone5手机,内有重要客户信息,因此悬赏100万元寻找,甚至表示每位转发的网友都能获得1000元。在短短几小时内就在微博上吸引了10余万网友的转发,也引发了不少质疑。就在真假难辨之际,“曾谷希”却删除了几乎所有微博:“手机不找了。 ”经记者调查,“百万元寻手机”只是一场网络闹剧,最终“曾谷希”也因“发布不实信息”和“身份虚假”被新浪微博注销了账号。
“转发者各得1000元”赢得超10万转发
“29日凌晨2点20分,在无锡市南长区南长街前往惠钱路途中丢失一只黑色iPhone5。因手机内有非常重要的客户资料,之前酬10万元,现重酬100万元寻回黑色iPhone5。各位司机师傅,因本人不慎手机丢您车内,如您能归还重酬100万元现金。您可直接联系本人152××××××××。”昨晨6点钟左右,一位认证信息为“谷华投资执行董事”的网友“曾谷希”发布了这条寻物信息,引起关注。仅仅过了40分钟,“曾谷希”又发了第二条微博:“如能成功寻得,凡转发者各得1000元!极其重要!这不是什么无聊玩笑!在线等!”在这一刺激下,越来越多的网友加入到转发浪潮中。仅仅一个上午,转发数就高达十几万次。
11时6分,“曾谷希”再次发微博称“已有人联系到我,马上出去找找看”。随后他发布了两张截图,其中有一张显示内容为通过iCloud定位到遗失的iPhone所在地为无锡市石门路惠钱路附近。
当事人声称已报警却拿不出回执单
昨天中午11点46分,记者打通了“曾谷希”在微博中留下的手机号码。一个年轻男子接听了电话,自称就是“曾谷希”。记者询问手机是否找回时,他回答:“有朋友联系我了,手机在郊区,挺远的,我马上就过去看看。”他还称,是前一天晚上和女朋友泡吧后,喝了酒不能开车只能打的,结果iPhone遗落在出租车后座。
“手机里什么资料值100万?”面对记者的疑问,“曾谷希”回应:“过两天有重要的客户要过来,他的联系方式只存在手机里,我没有开通iCloud和备份,所以一定要找到手机。也有人叫我去营业厅调取通讯记录,但是我的手机卡不是实名登记的。”记者又问:“你没开通iCloud,那微博上的iCloud定位截图是怎么回事?”对此,他并没有正面回应。
“关于100万元酬谢和1000元的转发奖励能兑现吗?”对此,“曾谷希”表示:“找回手机100万没问题,但是转发每人奖励1000元有点难。我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转发,但是我会尽力。”
当记者询问他是否报警,他表示已报警,但是却说不清报警的派出所,甚至连报警后的回执单也拿不出来:“我报了很多家派出所,回执单也被派出所收走了。”记者正打算细问他派出所为何收走回执单时,他以要赶紧出门找手机为由,挂掉了电话。
四处破绽拷问信息真实性
虽然“曾谷希”对100万元的归还酬谢信誓旦旦,但是记者和细心的网友还是在整个过程中找到了四处破绽。
一、“曾谷希”在微博中声称遗失的手机是黑色的iPhone5,然而在他微博上发布的iCloud定位截图中,右上角显示的手机却是白色的iPhone4或iPhone4S。
二、“曾谷希”在新浪微博的认证信息是“谷华投资执行董事”,而他在详细资料中填写的公司信息为“上海谷华投资有限公司”,记者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查询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均未找到“上海谷华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信息。
三、经过搜索对比,“曾谷希”在微博上留下的“152”开头的手机号,与一位名叫曾国庆的人在某房屋租借网站留下的号码一致,曾国庆在该网站的身份是某房产中介的经纪人。
四、网友“老过”曝料:“曾谷希”是在8月23日才发第一条微博,目前粉丝2万多,账号真实性可疑。
当事人被注销微博账号
记者昨天中午给“曾谷希”打完电话后不久,他就开始陆续删除微博,尤其是百万元悬赏信息,只留下了“凡转发者各得1000元”的微博,还被新浪微博贴上了“此转发活动未经站方审核”标签。下午两点左右,“曾谷希”又发了一条微博:“没想到微博寻手机要(会)起到这么个效果,朋友的手机被打到自动关机。精力有限,对关注此事的朋友说一声抱歉,手机不找了。谢谢各位了。”记者赶忙再次拨打他的电话,却已无法接通。
昨天下午三点左右,因为有多位网友举报“曾谷希”涉嫌恶意发布虚假信息,“曾谷希”新浪微博账号被注销。根据新浪微博社区管理中心公示:“经查,被举报人所发布活动系以不可达成的戏谑行为作为发奖前提,构成‘发布不实信息’。且被举报人通过伪造材料、提供虚假信息,获取新浪微博个人认证身份,构成‘身份虚假’。现根据《新浪微博商业行为规范办法(试行)》第10条、《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第23、24条,对被举报人处理为注销账号。”
有网友要求“曾谷希”按照微博里的说法每人赔偿1000元。对此,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杨永胜律师表示,“曾谷希”无论是身份还是发布的信息都是虚假的,涉及到欺骗,但是很难算得上是诈骗,因为诈骗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的,他的做法暂且谈不上这点。与“××地方有炸弹”之类的虚假信息相比,“曾谷希”发布的内容也算不上扰乱正常的公共秩序,也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算得上恶作剧。因此,转发过其发布悬赏信息微博的网友,要求赔偿估计很难获得法律上的支持。杨永胜建议网友转发微博前一定要辨别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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