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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手机预装App除基本功能外须可卸载


来源:Tech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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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工信部:手机预装App除基本功能外须可卸载 11月19日消息,工信部官网昨日发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指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

原标题:工信部:手机预装App除基本功能外须可卸载

11月19日消息,工信部官网昨日发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指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强行捆绑推广无关应用软件。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须可卸载。

工信部:APP不得捆绑无关应用 非必要预置APP须可卸载

暂行规定指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强行捆绑推广无关应用软件,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擅自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强制开启应用软件、违规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暂行规定强调,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所提供的除基本功能软件之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由用户方便卸载,卸载后不影响移动智能终端的正常使用。

基本功能软件是指保障移动智能终端硬件和操作系统正常运行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基本组件、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基本通信应用、应用软件下载通道等。终端中预置的实现同一功能的基本功能软件,至多有一个可设置为不可卸载。

已被卸载的预置软件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升级时不被强行恢复。

此外,暂行规定还提到,应用商店等移动应用分发平台应登记所提供应用软件运营者、开发者的真实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应建立应用软件管理机制,对应用软件进行审核及安全、服务等相关检测,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软件。

以下为暂行规定全文: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快速发展,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一些损害用户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为保护广大用户合法权益,规范移动互联网市场秩序,维护网络安全,促进信息通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责任编辑:林芳]

标签:手机预装APP 智能手机 可卸载软件 凤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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