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伤保险费率总体下调 职工待遇标准不变
原标题:我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降低参保单位今年可少缴1.56亿,工伤职工待遇不会降 武汉市对工伤保险参保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由三类改为八类;参保费率总体下调;执行时间从2015年10月
原标题:我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降低
参保单位今年可少缴1.56亿,工伤职工待遇不会降
武汉市对工伤保险参保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由三类改为八类;参保费率总体下调;执行时间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今天起至4月10日,所有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必须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核定手续。市人社部门说,此项“减负”之举将使武汉6万多家参保单位受益,预计今年总计少交工伤保费1.56亿元。
武汉2005年建立工伤保险制度。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共有6万多家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达270万人。此次调整之前,武汉一直执行2003年制定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即将各行业划分为风险较小行业、中等风险行业、风险较大行业三类,分别执行0.5%、1%、2%的行业差别基准费率。这一划分较粗且不够科学,已难全面真实地反映各行业的风险差别。
新政在总体费率水平降低的基础上,做了重大调整:将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对应执行全国一至八类的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调整后,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政策平均费率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降低了0.25个百分点。在可比的86个行业中,有74个行业的基准费率标准降低,占到了86%。
市人社局工伤生育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由于工伤保险参保只是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故此次政策调整,职工的工伤待遇标准不仅不受影响,而且每年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调整提高。
单位缴费也将增多
实行新政后,参保单位的费率如何核定?昨天,市人社局工伤生育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这位负责人解释,在确定参保单位适用的行业分类后,社保经办机构要核定参保单位的费率档次。新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初次确定工伤保险费率时,按所在行业基准费率执行。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新的行业风险类别重新划分行业类别,并确定缴费费率。如果原执行的费率高于行业基准费率的,在本行业规定的费率档次中,按与原费率就低就近的费率档次执行;如原执行的费率低于行业基准费率的,按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例如:某参保单位现行缴费费率为0.5%,如按新标准确定其行业类别为二类,则在二类行业费率档次上浮第二档0.6%、上浮第一档0.48%、行业基准费率0.4%、下浮第一档0.32%、下浮第二档0.2%中,按就低就近的原则,确定该单位新费率为0.48%。
又如:某参保单位现行缴费费率为0.5%,如按新标准确定其行业类别为三类,则在三类行业费率档次上浮第二档1.05%、上浮第一档0.84%、基准费率0.7%、下浮第一档0.56%、下浮第二档0.35%中,确定该单位新费率为三类行业基准费率0.7%。
此外,将定期进行单位费率浮动。对风险程度骤升的单位,可一次上浮两个档次,并通过适当形式通报。我市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另据武汉晨报报道
今起,我市将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通过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现了“总体降低”,政策平均费率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降低0.25个百分点。近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在总体费率水平降低的基础上,细化了行业细分、明确了行业差别费率、实现了行业内费率档次浮动。
我市2005年建立工伤保险制度,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参加工伤保险单位6万余户,参保职工270万人。原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是2003年制定的,依据当时国民经济行业和分类,按照工伤风险程度的高低,将各行业划分为三类,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并分别执行0.5%、1%、2%的行业差别基准费率。去年10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按新标准重新划分行业类别并确定费率档次,新标准中,全国一至八类的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此次调整亮点还在于,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据市人社局介绍,通过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现了“总体降低”的目标要求,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政策平均费率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降低0.25个百分点。具体到不同的行业,由于行业标准采用了新的标准,与原费率政策的基准费率相比,在可比的86个行业中,有74个行业的基准费率标准降低,占到了86%。预计2016年我市参保单位可减少缴费15600万元左右。
费率调整对工伤职工的待遇是否有影响?市人社局明确指出,这次调整费率工作是在确保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到位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也不能降低工伤职工的待遇水平。
市人社局提醒,为准确划分单位行业类别、确定单位费率档次,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应于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4月10日,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批文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载明单位生产经营业务范围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核定手续,填写《工伤保险行业类别申报表》,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由参保单位签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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