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非法采矿牟取经济利益 挖出足球场大天坑
原标题:阳新盗采大理石团伙挖出足球场大天坑 被警方铲除
非法开采现场惊现“天坑”
三个男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开发房地产的名义,擅自非法开采大理石牟取经济利益,1月4日,黄石阳新警方对外通报,涉案嫌疑人已经依法逮捕2人,刑事拘留1人。
三人非法采矿2.5万余立方米
2012年,曾在阳新县三溪镇丫吉村一大理石厂工作过的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人全某(现年40岁),花260万元,从他人手中买下三溪镇丫吉村金龟垴一块欲建商品房的空地。
2013年初,全某对外称投资建商品房出售,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几乎是一夜之间,纠集来自外地的民工将此空地搭建起2米高的围墙围死。
很快,一些附近群众反映,“全老板搞建筑,打地基很奇怪,不像正常的挖洞打桩,而是挖出大面积的天坑!”
2014年4月,阳新国土部门发现,全某是以建设房地产为幌子,实为非法开采大理石。之后,多次上门制止,并向全某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全某接到国土部门下达的“通知书”后,院墙内的“挖掘工作”就停工一段时间。然而,不久后,又有人在工地上紧锣密鼓地开采忙活起来。
这样,直至国土部门连续下达了三四份“通知书”后,在下达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并树立警示牌无效的情况下,相关部门采取强硬措施,责令其工地停产停业,并对全某等相关责任人进行再劝阻再警告。
然而,避开例行查封,全某工地上的金刚石绳锯切割机仍没休停过,依然进行开采,属非法违法盗采国家资源行为。
就这样,2013年至2015年间,全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伙同他人,擅自在三溪镇金龟垴多次进行非法开采大理石,并雇佣来自安徽、湖南、河南等地的民工,用绳锯机开采大理石累计达25749立方米。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全某等3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采矿。
现场惊现足球场大的天坑
2015年4月30日,黄石市阳新县政府接群众举报:“三溪镇主城区附近,有人开采大理石”。
随后,县政府立即组织国土、公安、市容、环保、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赶赴现场,执法人员发现现场有几台铲车、挖掘机、绳锯机等,正是刚刚非法作业的迹象,非法开采人员已逃逸,联合执法组现场暂扣了所在开采工具。
面对全某的顽固作为,当日,阳新国土部门介入调查,因案件涉案价值较大,其后,阳新国土部门交由阳新警方查处。
经过阳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组成专班的深入调查,民警发现全某是老板,主要负责全面管理,其所购得的空地已成为一个堪比足球场大的天坑,向地下深掘了约十五六米,经相关专业部门测量,非法开采的矿坑体积为25749立方米,向外输出大理石约67977吨。
据悉,全某所开采的大理石主要销往广东云浮市、福建南安市水头镇、上海等地。经物价部门价格鉴定测算,价值数千万元,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数千万元。
此外,阳新警方还在现场扣押了200余块(20余吨/块)大理石。
经查,肖某,现年43岁,湖南省永顺县人,主要负责矿产管理;蔡某,现年41岁,福建省晋江市人,主要负责具体开采工作。肖某、蔡某二人曾与全某在三溪镇某大理石厂一起共事过,后来3人便合伙操作三溪镇金龟垴非法采矿工程。
之后,阳新警方将全某等3人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追逃。
深入调查,警方成功铲掉“采石大盗”
为尽快打掉全某及其团伙成员,黄石市阳新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姜超多次过问案情进展情况,副局长诸建平亲自督办侦查专班并指导破案。
2015年10月22日,全某投案。
2015年11月22日,阳新警方在广东省云浮市一石材城将肖某抓获归案。
根据重要信息,2015年12月27日晚上23时,阳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郑安学、中队长吴仕彦、民警朱文一行远赴湖南省张家界市,于次日上午9时许,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在张家界市永定区逸城桃源小区内,将涉嫌非法采矿的犯罪嫌疑人蔡某抓获归案。据了解,自从三溪镇金龟垴非法采矿点被责令停产停业后,蔡某便躲藏张家界市一带,在当地与人合伙另外开有两个矿。
经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权威人士认定,任何违反自然规律、破坏斜坡稳定条件的人类活动都会诱发滑坡,产生滑坡的主要条件,一是地质条件与地貌条件,二就是人为作用的影响。这种没有规划性的盗采可使整个的岩、土体受震动,如果碰到大的雨水等水体的入渗,会诱发滑坡。此外,盗采的大理石如果码放得不整齐或者不规范,一不小心就会产生巨石流,直接危害到人们的安全。
目前,黄石阳新警方已依法将全某、肖某逮捕,依法将蔡某刑事拘留,此案仍在继续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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