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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主招生可引资办学 8所省属高校获批试点学院改革


来源: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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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可自主招生可引资办学实行导师制小班化教学8所省属高校获批试点学院改革 可自主进行本科招生,实行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和国际化培养,实践教学比重加大;可吸引社会资源办学,教师实行聘用制,试行教授

原标题:可自主招生可引资办学实行导师制小班化教学

8所省属高校获批试点学院改革

可自主进行本科招生,实行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和国际化培养,实践教学比重加大;可吸引社会资源办学,教师实行聘用制,试行教授委员会提名院长的办法。昨日,省教育厅公布8所高校改革试点学院名单。包括武汉工商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在内的8所本科院校的8个二级学院,获批“教育教学改革特别试验区”。   

据悉,2013年我省有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等16所本科院校获批“试点学院”改革,此次8所院校属于第二批。首批16所院校中有15所都是“一本”、“二本”院校,仅有1所“三本”院校——武昌理工学院。此次8所院校中,“三本”院校增至2所——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和武汉工商学院,其余6所均为“二本”院校。   

试点学院改革内容包括学生招录与选拔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师遴选考核与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学院治理结构改革等内容。依据改革要求,允许试点学院在本校录取批次线以上自主确定标准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和学业优秀的学生。其中,经省招委批准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可通过自主招生方式选拔试点学院的学生;不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可依照规定向省招委申请授予试点学院所举办专业的自主招生资格;高校也可在新生进校后,根据选才要求组织选拔试点学院的学生。   

试点学院将加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行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的“一制三化”等培养模式,即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培养。实行核心专业课程教授负责制。鼓励本科生早进课题、实验室和科研团队等。同时强化实践环节教学,增大实践教学比重等。此外,试点学院还实行教师聘用制,探索建立年薪制;试行教授委员会提名、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程序任免院长的办法,实行聘用制和目标责任制;可吸引社会资源办学,成立由企事业单位参与的理事会或董事会,履行对试点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重大问题的审议、指导等职权。   

链接>>>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湖北民族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湖北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湖北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北理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荆楚理工学院中兴通讯信息学院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药学院

武汉工商学院电子商务学院

湖北省第二批试点学院

[责任编辑:杨璐]

标签:学院 改革 办学 8所省属高校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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