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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7名酒驾司机被集中判刑 最重的处拘役3个月


来源:楚天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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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上午,黄石港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7起醉驾案,7名车主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刑并各处罚金5000元,其中最轻的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最重的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去年1

12日上午,黄石港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7起醉驾案,7名车主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刑并各处罚金5000元,其中最轻的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最重的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去年11月30日晚8点50分左右,涂师傅在亲戚家中喝完酒后驾驶一辆小型客车,当车行至黄石港区东风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抓获。经鉴定,涂师傅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8.3mg/100ml,属醉酒状态。随后,公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对其进行指控。

与涂师傅类似,李师傅等6名车主都因酒后驾车“栽”了。

司机李师傅说:“喝酒前不知道会有这种后果,很后悔。”司机刘师傅则感觉最冤,他说,自己当时在酒店和朋友一起吃饭。酒喝得正酣,服务员说他停靠在门前的车挡了道,让他挪车。没想到,他挪车位时把车开上了机动车道,正好被交警撞上。“清白一生,没想到晚节不保。”李师傅说。

主审法官付芬说,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八)》已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自新法施行以来,该院目前已审理10多起醉驾入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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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明承友]

标签:个月 司机 黄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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