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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非公务员受贿均以5000元为起刑点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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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18日发布。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这条消息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18日发布。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这条消息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很多网友质疑为何只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起刑点,5000元以上才追究是不是意味着受贿者每次受贿不超过5000元就不受刑事追究了。

记者通过搜寻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发现,这些看法都是误解。按照有关法规,目前有86种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18日公布的正是这86种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其中部分是新制定的,其余的则是延续旧标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就是延用早前执行的5000元立案标准。该标准的确认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关,其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则是数额较大的(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10万元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由检察机关管辖,其中受贿罪立案标准在1997年刑法中明确为5000 元。此后司法解释明确,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因受赌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或强行索取财物的,也应追究刑事责任。5000元是累积概念,即使犯罪嫌疑人每次只收几百元,但多次累积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了。

必须明确的是,所谓立案追诉意味着当事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达到5000元的起刑点,还有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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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婷]

标签:5000元 公务员 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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