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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津贴补贴名目失序各地擅发300多项 亟待规范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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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黑龙江省2011年公务员考试报名结束。截至当日17时30分,该省总报名人数达15万人,其中有12.65万人通过了审核,竞争最激烈的职位考录比高达1300:1。 同时,广东、江西、安徽、江苏

严管预算外收入

多位受访专家指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是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重要措施,也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

据了解,西方国家普遍通过立法缩小职工收入差距。比如,美国为了抑制公务员工资的过快增长,制定了《联邦工资比较法》,严禁不合理收入,所谓不合理收入,既包括工资收入也包括工资外隐性收入。类似这样的法律还有德国的《联邦工资法》、日本的《一般职工工资法》,等等。

“根据中央精神,应将现有工资外津贴补贴尽快全面清理,实现由‘暗补’改为‘明补’,实行公开透明的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发放办法。”陈明生说,“在不突破规定标准的前提下,按属地化原则,同一地区同类人员保持大体相当的津贴补贴水平。”

“要规范发放办法,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列入工资统一发放,实行国库统一支付,并依法纳税。”陈明生建议,“规范资金来源,在发放项目和方式等与国家统一政策一致的前提下,通过划转原有津贴补贴资金解决。

“在进行公务员职级工资改革时,将一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加强规范程度。”胡仙芝说,“此外要继续清理整顿‘小金库’,切断部门创收收入和公务员收入之间的直接联系。”

胡仙芝认为,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要因地而异,设立规范的项目,确定合理的水平,实行公开透明的发放办法,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地区间工资收入差距的合理调控机制。

在有些专家看来,滥发公务员津贴补贴,还只是公务员获取灰色收入一种方式。“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总体取向,应该是完全杜绝公务员法外收益。”李绍荣建议,“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国家公务员收入监管机制,未经全国人大或者地方人大批准,行政单位不得擅自分配预算外资金,并对违规者进行严厉问责,确保公务员收入来源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目前对违规者还缺乏具有威慑力的刚性问责机制。”李绍荣说,“公务员是国家和政府权力的执行者,而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制度是市场制度,公权进入市场或市场影响公权都会使公权执行者带来灰色收入或不法收入,因此规范公务员收入的关键点是建立监督公权的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公务员收入。”

同时,“对公务员尤其是高级公务员,要逐步实行充分的财产申报制度。”黄小勇认为,“要切实加强人大的监督作用,扩大社会监督。唯此,才能对公务员收入形成更加有力的外部监控。”

“当前,严格规范预算外资金、规范津贴补贴制度,是一种过渡性的解决手段,是照顾既存利益格局的解决方法。”黄小勇说,“釜底抽薪的办法,是将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内收入进行管理,取消部门‘小金库’的存在。但这仅是规范公务员收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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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婷]

标签:公务员津贴补贴 擅发300多项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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