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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捆绑小偷示众 越俎代庖让人忧


来源: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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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汉阳一所小区内最近接连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小区保安担心受到业主指责,在抓获小偷后,竟用绳子将其捆绑在小区内“示众”近5个小时。有律师称,保安人员的这种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边界。(8月24日新华网)

武汉汉阳一所小区内最近接连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小区保安担心受到业主指责,在抓获小偷后,竟用绳子将其捆绑在小区内“示众”近5个小时。有律师称,保安人员的这种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边界。(8月24日新华网)

贼赃并获地抓住小偷,自然是大快人心的,但以捆绑示众的方式,达到震慑小偷同伙、以绝后患的目的,则不可取,希望别适得其反。

其一:小区物业和保安没有执法权。捆绑小偷示众近5个小时,此举动已经超过了法律边界,如果时间较长,则可能涉嫌“非法拘禁”。为了制止违法行为,而衍生出新的违法行为,明显不可取。

其二:为了让小区业主们都能看到安保人员防范、抓小偷的努力,可以在小区公示栏上进行公告嘛,且在现场的其他业主也是会口口相传的。

其三:“让他们知道教训,也可以震慑一下同伙,以后都不敢来这里捣乱。”真能达到如此效果吗?小偷是小人,然而小人是睚眦必报的,谁能保证,小偷出来后或者小偷同伙,不会仇视、报复该小区和社会呢?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遇见违法行为,积极制止是符合公民的义务和社会道德的,但越俎代庖的处理方式不可取,凡事要按法律法规来,不能想当然自以为是,否则不仅事不成,还可能成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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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镝]

标签:小偷 示众 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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