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钱悬赏该不该拿引网友热议 良心是否有价
经过数天的内心挣扎,拾到40万元巨款的摩的司机王师傅最终主动联系本报归还失主;失主信守承诺,当场兑现10万元悬赏金。昨日,本报独家报道这一圆满结局后,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和热议。 昨日,人民网、新华网、凤
经过数天的内心挣扎,拾到40万元巨款的摩的司机王师傅最终主动联系本报归还失主;失主信守承诺,当场兑现10万元悬赏金。昨日,本报独家报道这一圆满结局后,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和热议。
昨日,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新浪、腾讯、搜狐等国内知名网站,都在醒目位置转载了本报这一独家报道。数百名读者昨日还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对这一事件发表看法。
昨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晚高峰”节目,援引本报报道,完整讲述这一事件。新华社昨日已介入采访,拟在近日综合报道这一事件始末。昨晚,新华视点官方微博开始发问:“武汉摩的司机拾款40万元,在舆论的重压之下,他终于摆脱纠结将钱还回,失主当场奖励10万元。司机的行为该不该奖励?是‘良心发现’总比‘昧着良心’好,还是‘时代变了’,上善不可得,退而求其次?道德必须用钱来促成吗?”
网络上,数万网友纷纷就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网友“骑鲸东海”说,拾获者归还钱财,失主有言在先,兑现承诺乃题中应有之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很好;网友“jollyjack”说,拾获者坦然接受巨额报酬,以后肯定还会有人效仿……
新浪湖北在其官方微博上发起的专题调查中,78%的网友认为拾获者应该得到报酬;15.1%的网友认为不还钱违法,不应该接受报酬;5.9%的网友认为不好评说。大楚网发起一项网络调查,对于“悬赏10万奖励归还巨额现金合适吗?”这一问题,截至今日凌晨1时,一万余名网友参与投票,其中8701名网友认为合适,2613名网友认为不合适。
记者注意到,许多网友引用儒家“子路受牛”的故事,来表达他们的立场,即孔子的学生子路救了一名溺水者,被救的人送一头牛给他,子路接受了。孔子称赞子路做得对,理由是,被救的人表示感谢是应该,以一个人的生命与一头牛的价值比较,接受一头牛并不过分。被救的人愿意付出这么贵重的礼物,可见他对生命的珍视。子路接受礼物,也是成人之美。更重要的是,好人理应得到好报,而且应该坦然地接受好报。这样,就能够鼓励大家多做好事,都做好人。
省作协主席方方表示,高尚是整个社会应该追求的,但不能要求每个人都高尚,要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但加强表示,从法律上来讲,失主作出的公开悬赏承诺必须兑现,从道德上讲摩的司机是应该无条件返回,所以两者是矛盾冲突的,着实难以判定对与错。
各方看法
省作协主席方方:
尊重个人选择不要求每个人高尚
获悉事情整个经过,我觉得失主和捡钱者都不错。既然开了口,就说到做到,这符合武汉人豪爽的性格。失主很讲信誉,当场兑现了承诺,因为这是他最初主动提出的。摩的司机主动将钱还给了失主,这也是他应得的。当然,摩的司机也可以选择不要,这看他的意愿,我们要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所以他拿这笔钱,无可厚非。
在这件事情上,藏着不还这笔钱是错,送还失主并接受失主承诺的酬金没有错,送还失主不收酬金是高尚。这也是做人的三个层次。普通人能做到不错就可以了,因而不能说摩的司机最后接受10万元就错了。高尚是这个社会应该追求的目标,但高尚者毕竟有限,所以尊重双方自己的决定和选择就好。
武汉说唱团团长陆鸣:
失主一诺千金令人佩服
既然开口悬赏了,就不能改口,即使有困难,开口悬赏了就必须排除困难,兑现诺言。武汉人言必行,诺必践。现实生活中,有些失主找到失物了,但最初为寻获失物许下的承诺却兑现不了。所以这名失主的做法令人佩服。
这名摩的司机做得也不错,虽然家里困难,最终主动归还。我想说明的是,我相信谁遇到这么大一笔钱,都会纠结许久。无论他内心如何纠结斗争,结果还是主动归还了。
现实生活中,我们提倡拾金不昧,但不提倡有偿归还失物。
湖北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叶显发:
捡钱者处于道德与不道德之间
摩的司机是值得肯定的,他最后还是战胜了自己的欲望,主动还钱。这40万元若一直不交,他一辈子心会不安。失主到处发传单找寻,公开悬赏,最后也兑现了承诺,这是非常讲诚信的做法。
至于该不该奖励,奖励多少,捡钱者要不要奖励,大家都关注此事,各种价值观都呈现出来。要说明的是,这样的讨论不一定非要厘清,没有必要形成一个统一的观点。一般而言,面对奖励捡钱者一分不要,这是最理想的状态;拿少部分的奖励,捡钱者会赢得赞美;拿了10万元,这是讨论最为激烈的。
捡钱者目前的这种行为,处于道德与不道德之间,你既不能说他道德,也不能说他不道德。
网友观点
意见一:摩的司机拿悬赏无可厚非
@人在旅途:人都有私心,摩的司机所做的一切都是一个正常人的真实反映。作为失主给10万元也是为自己的失误买单,也是应该的。这样做至少有两点好处:鼓励那些捡到东西的人交出来,也警示人要为自己的失误付出代价。
@一草一木:这有点“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的意思,在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拾金不昧的情况下,至少在现阶段和法律允许的情下,失主向拾主付出一定的报酬应被理解,因为这可能会使失主的物品失而复得的几率大大增加,对另一方来讲,酬金拿得也心安理得,受法律保护,总比原先的非法占有强。
@兿:任何人捡到40万元,是否归还失主都会经过激烈的“天人交战”,摩的司机的表现也是大多数人的做法,乘客个人的失误也考验摩的司机的人性,这笔钱也让他的内心备受煎熬,但不管怎样,最后结果还算圆满。
意见二:摩的司机不该要这笔钱
@囧虎:摩的司机的行为不值得褒奖,真是精神高尚的人不管怎样都会主动去归还。如果冲着10万悬赏才归还巨款,那日后某些人去效仿,有钱就还,没钱不还,不乱套了。
@不拿法律当挡箭牌:白头盔发现失物之时,明确知道失主是谁,却仍将车开走还隐匿几天不还,面对悬赏和法律的压力才归还,这样做,让人感觉不是很舒服。摩的司机不该拿这笔钱。
@小臭龟gg:这件事这样处理感觉不对劲!法律?道德?是不是以后发生这种事情都要用钱解决!
意见三:10万元赏金有点多
@夜班三条A:捡到40万元,任何人都会动心。但看了都市报的报道,个人觉得,整个事件摩的司机并不算拾金不昧,而是有点昧金求赏的味道。可以说摩的司机主观占有的动机比较强,原因有二:一是送走乘客曾先生,摩的司机一转身就发现曾先生忘拿了装有40万元的袋子,他明知失主是谁,住在哪里,仍转身离去。二是看到报纸后他发现失主报了警,悬赏10万元寻找这40万元,监控还拍下了他戴着白头盔。他立即扔掉白头盔,更换了电动车的外壳,不想被警方找到。最后他内心备受煎熬,主动归还,这点值得肯定。失主重承诺,兑现了10万元悬赏。个人认为,摩的司机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酬谢,但10万元他拿得有点烫手。
@有一天:10万有点多,2万起步,5万封顶比较合适。
@爱果果:不应该拿10万,适当意思下还是可以的。
@美人鱼:给十万!太多了!一万比较合理。明明是忘在车上了,怎么叫“捡”呢!如果是我,会马上想办法联系失主。“捡”钱的那个人还是不那么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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