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党外人士围绕中小企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建言献智
原标题:聚多方之力行创新之举圆腾飞之梦制定高校发明专利转化战略 武汉地区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基础优势明显,同时发明专利成果本市转化也存在诸多的问题:高校专利转化意识和能力不强;发明专利成果总量排位不高
原标题:聚多方之力行创新之举圆腾飞之梦
制定高校发明专利转化战略
武汉地区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基础优势明显,同时发明专利成果本市转化也存在诸多的问题:高校专利转化意识和能力不强;发明专利成果总量排位不高;发明专利技术的转化率较低;高校发明专利技术外流严重;发明专利技术中介机构欠发达;发明专利产业化环境不成熟。
为此,市民盟提出对策与建议:明确优势产业发展方向,制定高校发明专利转化战略。以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为抓手,超前制订发展规划和高校发明专利转化战略;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武汉官产学研相结合。引入更多资金到高校技术研发;建立校企间沟通机制和对接平台;与高校知识产权项目全方位合作;建立高校专利成果转化信息库向本市企业发布;重点支持列入目录项目的科技企业;组织高校专利技术的供需对接;提前介入高校应用科技成果的研发;发展科技中介市场,加强行业协会和行业规范建设;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业的政策体系;推进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市场化改革;加大对重点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植力度;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营造高校创新及成果转化氛围。建立高校研发的利益驱动和市场驱动机制。
建立“创新+创投”机制
武汉地区拥有显著的科教人才优势和丰富的科技资源,但长期以来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产业水平和规模较小,产业升级缓慢。2011年,我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62%,与北京5.76%、上海3.11%相比,仍具有较大差距。目前我们的科技投入体系和资源主要投入在研发阶段和产业化阶段,推动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投入严重不足,种子资金匮乏,造成了科技投入不能够高效产出。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关键症结是缺少一个高效机制,能够将技术、企业、资本融合起来。
在我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很薄弱的情况下,破题关键是依托国有资本的力量建立“创新+创投”的良性机制。由此,建立由政府作少量引导投入、市属国企主导并吸收社会资本的市级创投引导基金,是建立我市中小企业承接科研成果转化机制的有效方式:采取阶段性参股方式,投资于符合战略新兴产业的各类子基金,并按约定时间退出;设立理事会,由政府负责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引导基金进行决策投资、业绩考核和评估检查。引导基金委托一家市属国有出资企业或其下属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设置中小企业创新券
文建东市民进副主委、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主任、教授、博导
武汉市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够高,其中又以中小企业最为突出。针对武汉市的具体情况,需要从如下方面采取措施:
政府可以尝试建立捆绑式的科研项目基金资助机制,要求寻求项目资金的科研机构必须与企业联合展开科研活动,从而做到在科研阶段就将绝大部分的资金和科技人员集中在与商品化直接相关的研究开发上。
对现有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做出创新,将其设置成中小企业创新券。向中小企业发放创新券以替代直接的财政补贴,让企业用以购买科研机构的科研服务和技术专利,而后者再次持此券向政府财政部门兑现资金,可以大大增加利用虚假项目套用财政资金的难度。
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科技信息发布服务、科技成果交易服务。通过这种平台建设,将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所有环节和信息都整合起来,让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信息在此汇聚,让企业的科技服务需求在此发布,让与科技成果转换相关的政策信息在此提供,加强信息活动,极大方便科技成果的供需对接。
推动实现科学家到企业家的成功转型
熊战勋市农工党副主委、市发改委副主任、研究员
在我市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自行转化中,科技产品的研发者往往身兼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他们选择自行创业的重要原因就是想“通吃”。因此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容易形成角色缺位:一是注重把技术放在第一位,在科技研发上精益求精,认识不到市场销售和经营管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忽视了科技研发的最终目的是让产品进入市场,使企业盈利,常常是手捧金饭碗却敲不开市场的大门。二是部分中小企业仍然是家族式管理模式,在企业治理结构、财务制度及管理规范上与现代企业管理要求不相符。三是由于企业管理者知识阅历所限,多数抱着小富即安的心态,不愿谋求社会化公众投资,不想通过资本市场发展壮大,造成企业融资难度加大,阻碍了科技成果快速转化。
为此建议,推动实现科学家到企业家的成功转型,通过举办各类教育培训,为中小企业家提供理论指导和实战演练,帮助他们开阔眼界,转变观念,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模式,从一个纯粹的科学家、发明家转变为兼顾商业利益的企业家。
建立完善科学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
曾庆福市致公党副主委、武汉纺织大学副校长、教授
目前中小企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缺乏科研成果评价机制问题,有效的评估咨询服务体系尚未形成,缺乏对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估缺乏一套切实可行、比较规范的办法,致使企业界、投资者和成果拥有者之间没有形成通畅的信息流通渠道,造成了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无源和高校科研机构成果堆积并存的现状。
为此建议建立完善科学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建立具备资质的专家学者参与的高素质管理和评价队伍,保证评价的公正性权威性,规范开展知识产权专项价值评估—— 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提高评估质量,规范评价行为,从而保障产业化项目的顺利进行。在一项技术从研发到成果转化的整个过程中,中小企业都应该起到决策作用, 而不是只在最后实现产业化的阶段才被拖进来。
建立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针对企业自主创新成果,如果自用不转让,政府可通过减免税方式给予补贴;成果进行转让交易,技术转让费买方和政府各出资一半,鼓励和促进科技成果交易;通过技术入股方式创立公司,政府给予无形资产价值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鼓励新创公司开展成果转化与孵化。
创新转化收益分配方法实现三方共赢
郭刚艳市九三学社副主委、
武汉中央商务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武汉市作为全国排名第三的科教大市,在科技成果产出、科技成果奖励等方面在全国都占有重要位置。以近两年为例:2011年和2012年我市登记科研成果分别为300项、344项,有44项和30项获得国家级奖励,全国获奖排名分别为第四和第七。但是,我市如此丰富的科研优势并未转化成产业优势,中小企业承接科研成果转化的现状仍不理想。
为此我们建议:创新转化收益分配方法。政府为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方法制定指导性意见,适当降低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成果(即国有知识产权)转化中的收益所得比例,同时提高承接转化的企业所得比例。待转化成功,企业实现盈利后,政府再从税收中按一定比例和年限补贴高校和科研院所,实现三方共赢;充分发挥光谷联交所功能。目前我市很多科技型企业通过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探索的“技术+产权+交易”模式,成功实现了技术转移,如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下步更要充分利用联交所科研成果交易平台、风险资本服务平台,引导科技投资和股权质押融资,努力促成技术与资本市场的对接。
设立产业投资和发展基金
张晓东市台盟副主委、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董事、武汉理工大学华厦学院董事长
中小企业在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不同阶段存在不同的困难:在将科技成果完善的初创期,主要表现为缺少创业资本、企业创新资金不足和缺乏公共平台资源的支持等困难;在将科技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阶段,主要表现为缺乏商业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的经验,不能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导致产品缺乏竞争能力;在将商业化的科技成果市场化阶段,主要表现在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能力不足,导致企业无法将技术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因此,表面上看是科技成果的转化水平低,实际上是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水平、转化为生产力的水平低。几点建议:
继续发挥好科技孵化器作为初创企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功能,一方面继续提高科技孵化器的专业化水平,以公共平台资源支持中小企业承接科技成果的转化;另一方面,鼓励专业性的投资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科技孵化器的建设,丰富和完善科技孵化器的政务服务、创业指导、投融资服务等功能。
根据我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同步增长在科技创新和科技研发方面的财政支持,弥补市场对技术创新初期的投资不足;合理有效分配和使用支持科技发展的财政资金,政府引导和参与,设立由专业投资机构和企业集团管理、市场化运行的产业投资和发展基金。
实现科研成果供需信息互通
刘珍秀市工商联副主席
信息通、转化快、效益高,在我市中小企业中已有成功事例,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联通机制和供需对接机制,为中小企业承接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为此建议:政府整合并向全社会发布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分产业向相关企业发布科研院所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信息;分产业向相关科研院所发布本地企业所需的技术需求信息;向资本运作公司发布企业、科研院所已有的研究成果信息;向社会广泛征集民间的创新技术信息。
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运作的科技服务机制建设。市场是科研人员体现成就感和企业主体性不断强化的根本所在,它是创新大合唱的指挥棒,是让科技为产业量体裁衣的锋利剪刀。必须是市场的力量来“引导大专家、进入大企业、开发大产品、树立大品牌、占领大市场、实现大发展”。特别是树立大品牌至关重要,“品牌不响,黄金不可能有万两”。
让中小企业成为成果转化的主力
叶青 市政府参事,省统计局副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导
成果转化需要科技局、院校、企业三个方面的共同努力。
建议科技局组织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以企业为主,高校参与,由企业组织高校参与,与市场无缝隙对接。成果公告应该分类。中小企业出题,科技部门补贴,科研院所承担,促进产学研合作。
建议高校与企业、政府联姻,在武汉市、湖北省范围内设立协同创新中心,时机成熟后延伸到中三角。鼓励专家下海、大学生创业,出台新政策,鼓励院所科研人员“下海”。
建议企业外购成熟技术,缩短研发时间。外购研发权,在大城市设立研发中心。广水已有12家民营企业在大城市设研发中心,吸纳高层次人才80多名,开发新产品、新技术50多项,为企业增效2亿多元。湖北风机厂在武汉东湖高新区设立武汉研发中心,4名来自相关高校的专家从事设计新产品的工作。在高校内外设立研发大楼,由外来企业租用或者购买。行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多发挥作用。商会一般设有“研发部”,负责与高校联系,更有针对性。
以市场驱动科技成果转化
李江颖市民革成员、神州数码(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
领航动力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
武汉市目前拥有中小企业18万多家,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5%,与其他中部城市如太原55.2%的转化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中小企业自身的局限性;高校科技成果市场化程度不高,不能满足企业需求;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体系尚不完善。
促进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鼓励与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政府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引导,使企业能享受相关政策优惠;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在高校与企业之间双向兼职,帮助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借鉴国外经验,发展基于市场化运作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可借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实验室成功模式:即企业可以针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不同阶段进行投资,并分享该投资阶段产生的所有研究成果及知识产权。这种合作模式可以在武汉七大工业研究院中先行先试。
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要为非官方服务机构提供发展空间,加大由市场提供的科技中介服务供给。
增加各类资金扶持手段的信息发布透明度
齐剑天无党派人士、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合伙人、律师
我市中小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存在很多的现实障碍。总结起来有两方面比较突出,一是资金,二是市场。针对这样的问题结合实践工作中的经验提出三点建议:
增强政府主导下各类资金扶持手段的信息发布透明度,发挥政府资金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向政府主导的产业方向合理流动;结合本地会展优势,政府牵头,定期举办中小企业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的见面活动,从而更好地推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的大幅提升;政府大规模采购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并将这些中介机构的服务赠送给中小企业。政府通过集体采购筛选中介机构,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再由经过筛选的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专业化服务。使得中小企业在没有资金压力的情况下接受专业机构的专业辅导,规范发展过程,降低发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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