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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力站岗”是否可行


来源:三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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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汉阳城管日前出台新措施,对闯红灯的行人不再强制罚款,而是要求行人在原地替市容监督员“值班”,直到抓到下一个违规过马路的行人才可“下岗”。据悉,措施实行一周以来,闯红灯违规行人较此前下降五成。对此,

武汉汉阳城管日前出台新措施,对闯红灯的行人不再强制罚款,而是要求行人在原地替市容监督员“值班”,直到抓到下一个违规过马路的行人才可“下岗”。据悉,措施实行一周以来,闯红灯违规行人较此前下降五成。对此,你怎么看?

顾昀: 接力站岗难破闯红灯困局

类似做法并不新鲜,之前深圳、南昌等地均推行过。针对闯红灯现象,有一段时间舆论颇为关注,不少地方也进行了专项执法。总的来看,效果不太明显。别看汉阳推出这一措施后,短时间内刹住了乱穿马路的势头,一旦相关措施松懈下来,很难说闯红灯现象不会死灰复燃。

类似这种措施,可说都是治标不治本。不过,治标不易,治本更难。这是因为,这一违规行为背后,既涉及人的素质问题,也涉及城市文明风尚、斑马线规划等方面原因。其中,人的素质尤其难以在短时间内提升。因此,不妨换个思路,从路权划分、道路建设、斑马线规划等方面,减少行人闯红灯的可能性。

李洋:

接力站岗与法治理念不符

从执法目的上来看,让违法者接力抓人替代自己,一方面在大庭广众之下将违法者树为“典型”,使其在人格尊严上产生羞恶之心,另一方面,使民众产生人人自危之感,有鼓动民众相互斗争之嫌,偏离了对违法行为人惩戒、教育,并预防违法行为发生的执法目的,也不利于引领社会公序良俗的形成,容易造成人性的扭曲。 这种执法创新与越来越强调人性化、科学性和人的尊严的时代特点显得不相匹配。

治理不文明的违法行为,促进公众文明水平的提升,政府执法机关首先应当从自身做起,“跑好”严格依法、文明执法第一棒,激发执法智慧,做到执法创新也不逾越法律界限。

张枫逸:

接力站岗须纳入法制轨道

存在即合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城市交管部门开始用“站岗”取代罚款,足见这一行为的实用性。汉阳实行一周,违规下降五成,便是有力例证。不过,任何事都不能没有规则,如果没有程序正义,那么实质正义也就不复存在。从法治角度审视,罚款改“站岗”仍面临缺乏依据、有悖法理的尴尬。

罚款改“站岗”不能只是拍脑袋决策,必须纳入法制轨道。有必要从国家立法的层面,考量引入行为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量化具体的处罚标准,保障处罚的公平公正,经得起法律的审视。

张成浩:

接力站岗是有效的尝试

对国人来说,面子要比罚款更重要。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谁也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罚站”当负面典型,更不愿在熟人面前丢脸,有伤尊严和形象。因此,罚款改“站岗”治闯红灯是一次大胆的尝试。同时,罚款改“站岗”治闯红灯也有很多积极意义——能让闯红灯者进行一次“角色换位”体验,既能站在执法者的角度感受一下执法者的不易,也能深刻感受到闯红灯的危害,对自己来说更是一次深刻的生命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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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彬]

标签:接力 站岗 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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