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凰家说法NO.38:“跳槽”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来源:凤凰湖北

人参与 评论

凤凰湖北联合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打造《凰家大律师》全新栏目,倾听声音、解答难题,为广大网友提供关于房产、家庭婚姻、消费维权、财产纠纷、经济等方面法律咨询,网友可在“凰家大律师”页面在线提问, 将会有凤凰

凤凰湖北联合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打造《凰家大律师》全新栏目,倾听声音、解答难题,为广大网友提供关于房产、家庭婚姻、消费维权、财产纠纷、经济等方面法律咨询,网友可在“凰家大律师”页面在线提问, 将会有凤凰湖北特邀律师为你解答难题。该栏目还将会为你评析热点新闻话题,解读经典精彩案例,宣传正确的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 吴胜利 崔珍珍

每年岁末年初,都是离职跳槽的高峰期。现在年关将至,好多人已经在酝酿跳槽了,小王却因为跳槽遇到了烦心事。

小王学的计算机专业,今年6月才毕业。毕业季好不容易找了一份工作,被某IT公司聘为程序员,小王毫不犹豫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里约定了一条:无论是小王还是公司,如果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均必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3万元。

上班几个月后,小王发现公司并不是很适合自己,便开始在网上投简历,终于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工作,于是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但公司表示,如果想办理离职手续必须支付违约金3万元。小王很苦恼,自己刚毕业,都没挣到3万元工资呢,难道真的要支付给公司3万元违约金才可以离职吗?

很多劳动者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刚出学校进入社会时间不长的学生,其合法权益很容易被侵犯。律师在此告诉大家,用人单位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只能在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或竞业限制的情形下,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小王所在公司并没有对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也未对其进行过专项培训,且小王与公司并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所以小王与公司约定的由小王支付违约金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小王无需支付违约金。

以上观点仅为律师个人看法,不代表凤凰湖北观点,仅供参考。

[责任编辑:洪烨]

标签:凰家说法 凰家大律师 跳槽 违约金 凤凰湖北

人参与 评论

凤凰湖北今日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