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税局出台18条意见 新政为光谷企业年省4000万
原标题:财税新政为光谷企业年省4000万 今后,光谷企业购置符合条件的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不再事先认定,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抵免所得税。而在过去,企业必须先向相关部门进行申
原标题:财税新政为光谷企业年省4000万
今后,光谷企业购置符合条件的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不再事先认定,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抵免所得税。而在过去,企业必须先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待相应部门认定发文后,才能享受抵免所得税的优惠。一些企业因拿不到批文,即便购置了上述专用设备也无法享受纳税优惠。
昨日,湖北省国税局针对光谷企业出台操作性极强的18条具体意见,每年可为区内企业涉及国税方面减税逾4000万元,并保证纳税人一次进厅、各税通办、快速取件,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今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复: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和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三项先行先试财税政策。
先行先试的财税政策中,进一步扩大加计扣除范围。在保持原企业研发费用扣除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新增了在职直接研发人员的“五险一金”,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等。
与此同时,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东湖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此,中冶南方董事长项明武表示,如果以2012年度财务数据来测算,该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每年可增加近600万元。
省国税局还针对光谷企业建立了“01234”减负便民服务模式。“0”是零收费,“1”是对区内同一纳税人,同一纳税年度内的纳税评估、税收检查和税务稽查不超过一次。“2”是凡是由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一律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凡是需下户调查核实的涉税事项一律由税收管理员完成。“3”是办理退税业务全部实行当月申报、当月审核、当月退税。“4”是包括推行园区服务、推行“涉税服务卡”、推行“免填单”服务等。
值得关注的是,为减轻小规模纳税人负担,区内所有小规模纳税企业,都由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纳税。同时,高新技术企业由光谷认定审核,只需向省国税局进行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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