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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税收“营改增”减税8亿元 部分企业遭遇阵痛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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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从省国税局获悉,截至7月19日,全省共有52193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累计申报税额20.152

原标题:改革开放之初,我省即起步税改“马拉松”

营改增逐步释放改革红利

减税负调结构促就业

昨从省国税局获悉,截至7月19日,全省共有52193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累计申报税额20.1523.57亿元。全省试点纳税人实现结构性减税8.63亿元,总体减税幅度达29.99%。数据显示,“营改增”的各项改革红利逐渐释放。

省国税局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平均税负为3.18%,比原营业税平均税负下降1.21个百分点。

上半年,全省新增的18893户试点纳税人中,现代服务业占比达90.8%,主要集中在鉴证咨询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等新兴产业,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数据显示,我省上半年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475.43亿元,占全省GDP比重达40.9%,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3.6%,这其中“营改增”助推作用不可低估。

小微企业得到扶持。在全省5.2万余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小规模纳税人占83.5%,他们受益最明显,由原来按税率5%缴纳营业税,调整为按3%缴纳增值税,税负直接下降40%,半年减税净额2.63亿元。

服务业就业吸纳能力明显高于制造业,“营改增”形成的服务业加快发展的产业优化效应,对社会就业增长形成了结构性的拉动作用。上半年,全省新增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吸纳社会就业人员16.92万人,为促进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省社科院财税所副所长陆洪卫认为,改革红利远不止减轻税负那么简单。“现在二、三产业的抵扣链条已经打通,企业不必为了避免重复征税,采取‘大而全’、‘小而全’的发展模式,而是突出优势,走集约化、专业化之路。”陆洪卫说,企业可将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环节剥离出来,成为效率更高的创新主体。

部分企业遭遇阵痛

然而,改革并没有让所有人都喜笑颜开,部分企业正经历阵痛。

3%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后,合力运输公司负责人张炳华有点发愁。增值税的征收方法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税率上调增加了销项税额,进项成本的抵扣却略显不足。“路桥费、维修费、油费等都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抵扣不足使得我们实际税负上升了1%左右。”

张炳华说出了不少运输企业的心声,但遭遇税负上涨的,不止这一个行业。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知识密集型咨询机构,“营改增”带来的是“无可抵扣”的尴尬。“我们最大的成本是人力,但薪酬是不算入进项税额的,能抵扣的办公设备等支出微乎其微。”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坦言。

陆洪卫分析,除了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企业“营改增”后适用税率均有上调,“‘营改增’尚未完全铺开,造成了部分企业在进项抵扣上吃亏。随着‘营改增’试点向全国、各行业扩围,点多面广后,少数企业税负增加问题有望逐步得到解决”。

深化税改迈向双赢

“‘营改增’其实并非新鲜事物。”已经退休的襄阳市国税局前副局长盛耀萱说,这是一场漫长的税改“马拉松”。

“1978年底,在当时的小襄樊市,33家机械企业开始了全国最早的‘营改增’试点。”盛耀萱说,尽管在计划经济背景下,这项改革对财政、对企业的影响微乎其微,但改革推进的轨迹彰显了这项决策的高瞻远瞩。

在去年“营改增”之前,增值税已覆盖了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而营业税主要适用于第三产业。随着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进入快速发展期,营业税的弊端逐渐显现。由于生产性服务业涉及产业链较长,如不打通生产和服务之间的增值税抵扣,营业税会引发多重环节的重复征税,未能公平税负,既阻碍了产业分工协作,也不利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现在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急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恰逢其时。”盛耀萱认为。

这场“马拉松”还未结束。“营改增”只有全方位推行后,才会真正发挥出减负担、调结构的优势,也能通过进项税额抵扣,倒逼市场进一步规范。“一定时期内,财政税收也许会缩水,但随着服务业的壮大、经济结构的调整,随之形成的宽税基会有效弥补损失,达到企业、政府双赢的局面。”陆洪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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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兰天]

标签:营改 企业 服务业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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