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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信托产品被指耍流氓 回应称合法合规有操守


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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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靠中金这棵大树,公司内外都以为十拿九稳,没成想首战即成滑铁卢。 10月22日,广东投资者陈先生反映,中金旗下公司在处理不良信托产品时耍流氓,几位受害者将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道。 陈先生所说的信托产品即

背靠中金这棵大树,公司内外都以为十拿九稳,没成想首战即成滑铁卢。

10月22日,广东投资者陈先生反映,中金旗下公司在处理不良信托产品时耍流氓,几位受害者将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道。

陈先生所说的信托产品即“中粮信托Ÿ中金佳成房地产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之全资直投子公司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成立于2010年8月,总规模为2.8亿元,其中优先级受益权为2.05亿元,复合年收益率为13.5%,期限为3年;次级受益权为0.75亿元,复合年收益率预计可达20%~25%,期限为4年。该信托计划受托人为中粮信托,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南京市江宁区一个高档住宅项目,也是中金公司推出的首款房地产基金产品。

陈先生称,中金佳成公司当初推介时承诺产品有较高的抵押率,称其PE团队天津佳成将成为基金管理人全程参与管理监控,且次级受益权主要已被公司内部中高层管理人员认购。2010年至2012年期间,中粮信托网站上反映项目一直处于正常状态,中金公司反馈给客户的信息也是项目到期兑付不存在任何风险。

“我也是觉得中金公司很有实力,公司内部中高层管理人员都参与认购,投资收益肯定不成问题,所以就购买了几百万元。”

然而,2013年初该项目开始传出进展不顺利的消息,年中时中金佳成和中粮信托告诉投资者,由于各方股东之间存在矛盾,项目一直未能开工,预计无法按合同约定到期偿还本息,目前正在找第三方收购,要求优先级受益人按8%的年复合收益率退出。

陈先生表示,他在今年6月下旬接到中粮信托通知,被告知7月5日将在北京召开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对将优先级受益人最高内部收益率由13.5%下调到8%的议案进行表决。“我当时就明确表示反对,要求中粮信托按合同履行。后来他们将议案表决时间改为7月23日,但却没有将此事通知我,我有几位明确表示反对的优先级投资者朋友也都没有收到变更表决时间的通知。在此情况下,中粮信托于7月23日通过了表决议案。”

但信托合同第14条规定:……改变信托财产运用方式、提前终止信托合同,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全体通过。

为什么中金和中粮要不顾合同的明确规定,强行将优先级收益率由13.5%降到8%呢?陈先生的代理律师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信托合同的约定,劣后级收益人在优先级受益人按照13.5%的年复合收益率退出前是不能参与信托利益的分配的。优先级相当于债权人,劣后级相当于股东,在未清偿债权人本息之前,不能向股东分配任何权益。由于该项目一直未能开工,财务成本不断增加,如果按合同约定的13.5%的年收益率向优先级兑付后,可供劣后级受益人分配的权益就所剩无几,而劣后级受益人主要是其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矛盾冲突可想而知。

8月28日,中粮信托按8%的年收益率向优先级受益人进行了兑付;9月9日中粮信托在其公司网站上刊登公告,声称对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权益已全部兑付完毕,共支付了约人民币2.6亿元。

10月7日,香港上市公司瑞安建业发布公告,公司透过持有50%的合营公司,以人民币3.3亿从中金佳成(天津)房地产中心手中收购了一个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的房地产项目,即上述信托项目。

“这样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劣后级受益权就可以从3.3亿减去2.6亿剩下的0.7亿中兑付了,而按照合同约定这其中的7000多万元是应该支付给优先级受益人的。比如我本来应收到700多万元,实际只兑付了660多万元。”陈先生称。

在陈先生看来,中金佳成并非不想做好这个项目,只是他们初次运作房地产信托基金,缺乏实操经验,在事情面前又应对失当,才造成双方矛盾越来越深。“如果项目卖给瑞安建业后再进行兑付,投资者也不会有那么多意见,现在的处理方式其实就是耍流氓,没有任何职业操守可言。”

面对中金佳成的做法,一些投资者在努力追索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位投资者叶先生多次拨打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滕胜春的电话未果后,收到了这样的短信:没有差额方案,真的无法操作。非常抱歉!请您原谅!

谙熟此事的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刘钊22日在电话中表示,公司在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不但合规合法,而且非常注重操守。

陈先生表示,他和几位投资者都已将此事委托给律师处理,如果中金佳成的态度一直没有转变,双方将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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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莎]

标签:中金 操守 回应称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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