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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评:混合所有制的资本平权 改革就是不断明晰产权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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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混合所有制的资本平权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此举

原标题:混合所有制的资本平权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此举意味着国有资本的实现形式将更加多元化,非公有资本可以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之中。混合所有制经济模糊了不同资本的身份归属,但是要明晰产权的边界,按照现代企业的规则运作,不同资本实现真正的平权。

回顾中国经济改革的历程会发现,国企改革一直处于核心地位,民企、外企在改革开放之后也逐渐发展起来。经过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国企改制,大量的国企资本转身为民资,民企的发展实际也为国企改革提供了更大的回旋空间。十五大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客观上承认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地位,但是“重要组成部分”的表述意味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没有公有制经济地位高。

在《决定》中,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此基础上,非公有资本的平等地位得到了更加牢固的保障,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资本不能自行增值,必须有人格化的代表,因此就出现了国有、集体或者私人等身份的区别,但是在市场经济体系中,资本的权利应该是平等的。只有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资本的“身份”才不会影响交易过程,而这也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关键所在。

破除“身份”的差别是国资与民资平权的第一步,在理念上打破公有与非公有之间的区隔。中国市场经济从计划经济转轨而来,在主流话语体系中公有制经济具有理念的优越性,而私有产权还处于正名之中,这次《决定》无疑提升了私有产权的地位,这不啻于一次思想解放。理念的落实需要制度保障,重提建设混合所有制经济并且允许非公有资本控股便是一项制度保障。

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不仅实现股权多元化,而且能够实现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利益融合。混合所有制是世界通行的资本组织模式,资本人格身份是多元的,但是产权是明晰和平等的。在当下中国经济中,国企与民企之间的界限比较分明,政策待遇存在着落差,不利于市场秩序的形成。

《决定》中提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核心是要素价格的市场化,电力、能源、信息、资金等要素的价格需要在市场中决定,打破国企行政垄断,让更多的民资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对国有企业股权进行改革,让民资持有股份,在竞争性领域可以达到控股的程度,同时,国资也可以进入到民资领域,从而推动国资实现形式的多元化。

中国的改革就是不断明晰产权的过程,国企改革依然处于进行时。国有企业是国有资本的实现形式,但不是唯一形式,或者说不一定是最有效的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样是国有资本实现形式,以更少的资本进入更多的领域和企业。只有在竞争环境下,企业家的才能和直觉才能进一步发挥作用。在竞争最充分的领域,也是创新能力最强的领域。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资即便没有控股权,也能从创新中获得红利,更好实现资本的价值。

混合所有制经济既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新的突破口,也为民资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当然,哪些领域开放以及如何保障非公有资本的控股权才是关键所在。未来需要进一步拆除横亘在非公有资本面前的“玻璃门”,真正实现资本平权。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后)

■特约评论员 孙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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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兰天]

标签:凤凰会不诶 十八届三中全会 混合所有制经济 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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