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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放宽职工医保账户使用范围 部分可提取卡内余额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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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省放宽职工医保账户使用范围有条件的地方个人医保可为家人支付门诊费 部分人群还可将卡内余额提现 明年起实施 昨日,湖北省人社厅发布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放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除

原标题:我省放宽职工医保账户使用范围

有条件的地方个人医保可为家人支付门诊费 部分人群还可将卡内余额提现 明年起实施

昨日,湖北省人社厅发布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放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除了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和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还可用于购买家用医疗器械及耗材的费用,为家属支付医疗费用和缴纳医疗保险费等。

昨日,湖北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功能的通知》,下个月起,个人账户使用功能放宽范围后,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体检、接种疫苗产生的各类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都可使用医保卡支付。以往,居民用医保卡只能购买《湖北省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品种,今后医保卡还可以用于支付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经卫生部门批准的消杀类产品、家用医疗器械及耗材的费用。

另外,有条件的地方可允许参保人员用个人账户资金为家属支付医疗费用,为本人和家属缴纳医疗保险费。湖北省人社厅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解释,部分地方医保系统如果符合相关条件,经过本人同意后,参保居民的医保卡可为家属支付门诊费用,但暂不能代为支付住院相关费用。

根据通知内容,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可将个人账户资金提现。一类是已办理异地安置相关手续的退休人员,其个人账户余额经本人申请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此后的个人账户配置资金经本人申请可以定期支付给本人。另一类是跨统筹地区就业或其他原因流动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经本人申请可将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给本人;因故不能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或转移接续后无个人账户的,经本人申请可将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给本人。

因参保人死亡而注销个人账户的一类情况,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资金划入统筹基金。

据悉,此次调整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账户资金不能买卖规定以外商品,如果发现定点零售药店违规经营,将一律取消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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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晶晶]

标签:个人账户 医疗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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