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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监管法出炉 影子银行将脱“影子”外衣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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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办107号文:影子银行监管法出炉影子银行脱“影子”外衣 如果说急速膨胀、监管套利是影子银行1.0时代代名词的话,那规范化、透明化及阳光化将注定是影子银行2.0时代的关键词。近日,来自多方面的

原标题:国办107号文:影子银行监管法出炉

影子银行脱“影子”外衣

如果说急速膨胀、监管套利是影子银行1.0时代代名词的话,那规范化、透明化及阳光化将注定是影子银行2.0时代的关键词。近日,来自多方面的消息表明,国务院已印发107号文《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证实这一消息并拿到该文件,专家表示,监管思路仍然是行政导向,接下来各个部委的细化文件更值得关注。

何为影子银行

通俗地说,影子银行是指涉足银行融资功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中国则表现为银信合作理财、地下钱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民间金融、私募投资、对冲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影子银行风险

2012年11月底,1.4亿元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兑付,令华夏银行麻烦缠身。资金池-资产池操作使得银行理财产品严重期限错配,被称为中国式的庞氏骗局,华夏银行此次事件打破了理财产品零违约纪录,使得影子银行风险露出了冰山一角。

影子银行三大类型

●第一类是以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为代表的不持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

●第二类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

●第三类是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开展的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等。

107号文主要内容

●银行须建立单独的理财业务组织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业务监管体系。

●商业银行代客理财资金要与自有资金分开使用,不得购买本银行贷款等。

●信托公司则被禁止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

●典当行不得融资放大杠杆。

●融资租赁公司要依托适宜的租赁物开展业务,不得转借银行贷款和相应资产。

●严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债权类融资业务等。

为何监管

“监管的原因在于其规模和风险。”华中科技大学副教授孔东民指出,“其实就是指影子银行可能发生的违约和兑付风险。由于这类融资规模巨大,而且在缺乏投资渠道的中国,联系着整个社会的企业和个人,万一发生问题,会严重影响经济运行、社会稳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曹勇则表示,影子银行规模过大且缺乏监管,有可能形成系统性风险。“影子银行是对正规银行业务的补充,往往会牵涉到大机构。监管一旦不到位,风险进行传递,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形成系统性风险,威胁整个银行金融市场的安全。”

曹勇认为管控风险非常有必要。西方也存在这一类的金融业务,但因为行业内信息对称,参与者能够实现自律。但在国内,影子银行相对较分散,监管难度很大,但更为必要。(见习记者赵兰婷)

细化文件何日推出

谈及对这份文件的观后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我认为107号文有三个亮点,全口径重新定义影子银行,要求商业银行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计提资本和拨备,代客理财资金要与自有资金分开使用,不能购买本银行贷款还有规范网络金融活动。”

对于这三个亮点,孔东民坦言,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影子银行的监管机构和部门。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以及网络金融活动的进一步规范,该措施会增加金融体系运行的稳健性,同时使得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进一步偏紧。同时,监管部门仍需注意部分中小企业或其他机构因资金链断裂而导致的短期不利后果,仍需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大胆进行金融深化和创新,提高资金借贷效率和投资效率。

曹勇也表示,影子银行的出现是因为正规的银行金融业务无法满足当前需求,是对正规业务的补充。本质上是一种创新,不可能消失。“但现在,如果监管部门不是从防范风险角度出发,而是为保护大银行利益进行打压,那这份文件就是完全没有效果的。因而,究竟该文件的作用如何,还是要看后续的细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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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标签:影子银行 影子银行监管法 银行融资 凤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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