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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设置密码被盗刷83万 银行称客户责任


来源:优顾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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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日下午,王先生乘坐航班从香港回北京。几个小时后,重新开机的王先生收到了银行发来的一连串短信交易提醒,称他的银行卡中83万余元被人刷卡消费。王先生随即查看随身物品,发现银行卡仍在他的身上

2012年4月2日下午,王先生乘坐航班从香港回北京。几个小时后,重新开机的王先生收到了银行发来的一连串短信交易提醒,称他的银行卡中83万余元被人刷卡消费。王先生随即查看随身物品,发现银行卡仍在他的身上。

王先生从银行查询得知,他的某银行储蓄卡于当天16时54分和16时59分被人在澳门分两笔刷走83万余元。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王先生立即向警方报案并挂失。消费记录显示,消费单据上的签字明显与王先生卡背面的签名不符,不仅笔迹不同,连名字都不一样,王先生怀疑自己的银行卡被人克隆,有人持伪卡消费。

目前,港澳警方仍在调查此案。王先生认为,本案银行卡由被告发行,被告有义务对储户资金安全保障,并有效识别伪卡,保障用卡安全,请求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83万余元及贷款利息等损失。

根据消费记录,在王先生被成功刷取两笔款项之前,持卡人曾试图刷取一笔157万,但未成功。银行认为,澳门地区银联卡消费上限为100万元,一般“伪卡分子”非常清楚这则规定,所以第一次就不可能直接消费157万。因此,可推测刷卡人肯定知道王先生卡内余额以及密码,不排除系王先生熟悉的人盗卡消费,也不排除串通异地刷卡。

银行方面表示,若要持涉案银行卡进行交易,磁条接触和密码缺一不可。即便卡被复制了十张,没有密码也不会发生盗刷的情形。此外,信用卡刷卡才需识别签名,而本案所涉的借记卡都是凭密码消费,无需看签名。

银行认为,相关责任条款中已载明:客户凡使用正确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客户亲自办理,并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客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凡因客户原因自己泄露密码而造成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根据上述规定,密码交易均应视同为王先生本人所为。

该案未当庭宣判,原被告双方表示愿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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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标签:信用卡盗刷 信用卡密码 银行 凤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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