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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三次及以上将收费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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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个人查询信用报告下月将收费 据新华社电记者昨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自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制度。具体为,个人每年查询第3次(含3次)以上的,每次收取

原标题:个人查询信用报告下月将收费

据新华社电记者昨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自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制度。具体为,个人每年查询第3次(含3次)以上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元,每年前两次免费。

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介绍,信用报告有偿查询是国际通行做法,此次收费标准普遍低于境外征信机构同类服务收费标准。

据介绍,个人信用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全面反映信息主体借债还钱、遵守合同和遵纪守法状况的信用档案。个人信用报告客观地记录、整合信息主体的信用表现,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其信用状况,是信息主体的“经济身份证”。目前征信中心已经为全国8.4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每日查询量超过百万次。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信用报告。“一般来说,每年两次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已经基本满足个人了解本人信用状况的需求。”王晓蕾说。

资料显示,去年全年我国有500多万人对其个人信用报告进行过查询,其中查询3次以上的有44万人。

另据王晓蕾介绍,个人除了可在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查询外,也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查询,目前网络查询不限次、不收费。

王晓蕾表示,征信中心将继续完善征信系统,提升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水平,努力满足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需求。

截至目前,江苏、重庆、湖北等15个省份,凡是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32、51、50、11、37、21、43、45、44、33、12、65、31、42、63的个人都可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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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卓]

标签:信用报告 个人 王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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