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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街头频现带子乞讨一小时可收入四五百元


来源:恩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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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恩施街头频现带子乞讨       拒绝救助一小时可收入四五百元 近日,有位中年妇女带着一个小男孩在舞阳坝天桥一带跪地乞讨,两人蓬头垢面,其中小孩还常常脱下脚上的鞋当玩具,光着脚丫的样子让路人怜

原标题:恩施街头频现带子乞讨

       拒绝救助一小时可收入四五百元

近日,有位中年妇女带着一个小男孩在舞阳坝天桥一带跪地乞讨,两人蓬头垢面,其中小孩还常常脱下脚上的鞋当玩具,光着脚丫的样子让路人怜悯不已。“这是不是一对母子?”、“女人年纪不大,为何要乞讨?”近段时间,恩施周刊记者多次接到市民的反映,希望能了解一下这对母子的情况。

恩施街头频现带子乞讨母子二人身份成迷

像我这样的求助方式也许您会看得太多了吧!我做梦都没想到厄运会如此残忍的降到我身上……”这份求助书来自这对乞讨的神秘母子。求助书上,女人自称来自贫困山区,夫妻俩常年在外打工,丈夫因突发疾病去世,料理后事花光了所有积蓄,由于家庭失去了劳动能力,无奈之下才带着孩子出来乞讨。

图1:11月18日下午4点43分城管出面劝说该乞讨母子回家

图2:女人面前摆放的火化证、手写求助书,以及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

11月18日下午4点34分,记者接到市民电话来到舞阳坝建设银行门口,见到了这个跪在地上乞讨的女人,她身旁有个小男孩,两人穿着破旧,身上也很脏。女人身穿一件黑色毛衣外加一个黑色背心,小男孩穿着一件棕色夹克,一双黄色休闲鞋。女人双膝跪地,地上仅铺了薄薄一层纸壳,小男孩则坐在纸壳上,小脸被冻得通红,当日气温最低仅9度,两人的穿着根本无法保暖,更何况坐在地上。两人面前摆放着“武汉市第一人民医院死亡证明”、“火化证”,以及手写的“求助书”,不少人驻足观看求助书上的内容,观看人群大多为接孩子放学的家长,在怜悯这对母子遭遇的同时,也有不少人上前捐钱。围观的路人渐渐增多,也引来了城管。“这么冷的天,你给娃娃把袜子穿起,莫搞凉哒”,一名女性城管指着孩子冷得发紫的双脚这样说道,大家才发现男孩并没有穿袜子,光脚穿着鞋子。“你也不要在这里讨钱了,回去找个事做,把娃娃带好”,女人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待大家散去后,女人从包里拿出袜子和棉袄给孩子穿上。女人明明带着袜子,为何不给孩子穿上?难道真像大家猜测的他们并非母子?过路的陈先生表示“现在这种讨钱的太多了,都分不清是真是假了,利用孩子获取大家同情,我是不会给钱的”。记者观察,在五分钟内,过路的人有二十几人,十多人驻足,八人掏了零钱递给女人。

图3:11月20日下午3点16分舞阳坝三博附近一对更为年轻的母子跪地乞讨。

11月20日下午3点16分,记者在舞阳坝三博附近又看到了同样情况的一对母子,女人更为年轻,二十多岁,穿着一件米色外套跪在地上,但背上背着的是一个不足一岁的婴儿,孩子好像睡着了,不哭也不闹。在附近做小生意的一位大姐告诉我们“只要孩子一哭,女人就给小娃喂沙琪玛,我还跟她说过几回,孩子那么小不要吃那么甜那么硬的东西,她也不理我。我看她给孩子喝的水也是自己带的,不知道水壶里是什么东西,这么冷的天给这么小的孩子喂冷水和沙琪玛,真的很心疼”。记者观察到,小婴儿同样没有穿袜子,这是巧合吗?“同样作为妈妈,孩子这么小,我是绝对不会忘记给孩子穿袜子的,真的看得太心疼了。”一位路过的女士这样说道。看见此般情形,路人会作何反应?一位刚捐钱的女士说:“不管她是真是假,看着孩子可怜,我有就给点,希望她对孩子好一点”。但也有人认为“这么年轻就出来乞讨,有手有脚的不知道自己找个事做吗,这种我是不会给钱的”。记者以路人的身份上前询问情况,可女人只说谢谢,其他闭口不提。

图4:11月21日中午12点路面还未干,乞讨母子又来到了清江桥。

11月21日中午12点,黑衣女子带着小男孩出现在清江桥上,这次小男孩在女人的怀里睡着了,记者同样以路人的身份与其搭讪,“你从哪里来啊?”、“孩子多大啦?”,女人都沉默不语,直到记者问到“你现在住在哪里的?”女人才警惕的抬起了头,并抬起左手指向清江桥桥头(近硒都广场方向)“就,就住那里的”,女人说的普通话,能明显感觉到她的慌张,当记者继续问到住宿环境如何,是否需要我们帮助时,女人回答“现在不需要,谢谢”后便一言不发。随后记者来到前日那对年轻母子的所在地,却已不见他们的身影。

记者发现,黑衣女子乞讨的时间最长为上午11点左右至下午5点左右,一般中午出动,天快要黑时离开。记者在网上搜索类似的新闻时,无意间发现一名名叫“红红黄绿”的网友在去年2月6日发布的一条微博,称在恩施天桥下看见了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乞讨,并发布了图片。令记者惊讶的是,图片中的小男孩与这几天黑衣女人身边的那个小男孩竟有几分相似,再仔细观察,连摆放在女人面前的医院证明、结婚证明及求助书都很相似,但由于拍摄距离较远,看不清图中的文字,无法证实是否为同一人。随后记者联系到网友“红红绿黄”,但因其手机遗失无法提供照片。若是相同的人,是否代表这对母子是职业乞讨者呢? 孩子到底是不是亲生的呢?

图5:11月22日下午4点好心市民给小孩送来零食

图6:11月22日下午4点多恩施市救助站王队长出面救助,却遭拒。

11月22日下午4点多,记者和救助管理站的王芳队长接到市民电话,黑衣女子带着小男孩再次出现在了清江桥上。记者赶到时发现下过雨的路面并未干透,两母子靠着桥上栏杆坐在薄薄的纸壳上,孩子穿着一件适合七、八岁小孩穿着的绿色外套。四周并无挡风的遮盖,孩子的小脸被冷风吹的通红,一双干裂的小手紧紧握着路人给自己买来的零食。随后救助管理站的王队长对这母子进行了劝说,询问对方是否需要救助,却被女人拒绝了。王队长告诉我们“我问小孩,这个人是谁,小孩说是妈妈。随后我也查看了她的身份证和孩子出生证明,证明两人确实是母子关系。”接着女人才开始收拾带着孩子离开,却朝着她所指相反的方向走去,记者尾随其后,发现女人先是在舞阳坝天桥上转了几圈,再沿着东风大道向舞阳小学走去,在舞阳小学门口的小卖部给孩子买了少许零食后,再沿天桥走到清江桥头新建街对面的公交车站,踏上了1路B的公交车,而这班公交车则驶向大龙潭方向。

图7:最终女人留给我们的只是一个离去的背影,背上的孩子正天真无邪的吃着棒棒糖。她将带着孩子去哪里?我们无从得知。只希望她明白乞讨并不是最终的归宿,而孩子也不是用来获取怜悯的工具。

最终,这对沿街乞讨的母子确实是亲生母子。没有欣慰,更多的是辛酸。这几天中,让记者记忆深刻的一幕是:一位年轻母亲手牵孩子轻轻弯腰将钱递给跪在地上的母子,相似的身份、相似的年龄,却做着不相似的事情。这些被家长或外人带出来乞讨的小孩,他们受教育的权利,他们基本的生活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他们的人格尊严,全都被忽视,伤害他们最深的却是他们至亲的人。

带着疑问,记者向湖北联信律师事务所咨询“父母带儿子乞讨犯法吗?”,何璇律师说,对于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确实因为生活困难父母带孩子进行乞讨的,作为父母可以申请民政部门进行经济救助或经济帮助、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如果是故意利用未成年人进行乞讨活动的,我国《未成年保护法》第四十一条有明确规定,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心理健康的表演活动。

而且从现状来看,很多是以暴力或胁迫手段组织这些未成年人,并以假冒其父母的形式进行乞讨,对于这种情况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我国《刑法》第262条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父母因经济困难带孩子乞讨不仅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还会给孩子的心灵造成阴影,只有靠父母勤劳的双手才能给孩子撑起未来的蓝天,而那些以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为牟利手段的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恩施救助站:救助比盲目施舍更重要

 

图8:2014年7月4日,皖北歌舞杂居团共18人,其中不乏老人和小孩。他们开着三辆140汽车来到救助站求助,因演出生意较差没钱返回河南老家,救助站了解情况后对其实施救助,为每辆车加了500元的油,为18人带上2天的食物和水。救助对象非常感谢救助站给予的帮助。

恩施市救助管理站站长王芳告诉记者,目前活跃在恩施街头的流浪乞讨者中,大多数是“职业乞丐”,更有甚者带着孩子一同乞讨,此类乞讨者通过靠孩子可怜的外表来博取人们同情,从而达到成功行乞的目的,他们收入不菲,日入几百元很是轻松。冬季来临,恩施城内最低气温已降至10度以下。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恩施救助站更是开展主动引导、劝导和流动救助等活动。但让王站长头疼的是,在救助过程中,大多数的流浪乞讨者并不愿意接受救助。

近日在恩施清江桥上乞讨的一对母子也引起了王站长的注意,“在发现这对母子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孩子与乞讨者是什么关系,孩子的监护人是谁,当我们查看乞讨者的身份证和孩子的出生证明后才稍微放下心来,孩子是亲生的。对于确实有困难的乞讨者,我们会进行救助。”经过王站长了解,乞讨女人名叫李在马,是贵州省凯里市三棵树镇人,男人在一次事故中死亡后家里便断了生活来源。恩施救助站曾对李在马进行过多次劝导,表示可以给她提供帮助,她却一直说着“不需要帮助”。根据现有的政策,对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政府实行救助的前提必须是对方自愿,由于乞讨女人坚持不进救助站,王站长只能对其加以劝说。 

图9:恩施市救助管理站

近几年我们常常看见“被拐卖儿童上街乞讨”、“儿童被拐卖以后打成残疾进行乞讨”的新闻,让人怜悯又痛心。原本天真烂漫的孩子却沦为了职业乞讨的工具。王站长提醒大家,当你看见儿童在街上乞讨时,不要盲目的上前施舍,这样只会助长幕后黑手的嚣张气焰。“职业乞讨的救助工作是全国救助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其流动性大,多为老人、残疾人,利用别人同情心,求得施舍。他们主要以营利为目的,我们上街劝导、救助,他们总是拒绝。他们的行为不仅影响城市面貌,更加损害了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形象。针对舞阳坝、恩施广场闹市区职业乞讨多的特点,我们还定点蹲侯,进行心理疏导,劝导返乡。”据恩施市救助站统计,自2013年10月至今年10月共救助1620人次,其中劝导职业乞讨人员210人次,救助流浪精神病人达70人次,跨省接送35人次,接送八县市流浪乞讨人员80人次,救助未成年人40人次,发放棉衣、春装、夏装300余套,救助金额达295万元。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流浪未成年人求助电话或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应当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批评、教育并引导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无力自行返乡的由救助保护机构接送返乡,公安机关予以协助配合。但救助站的王站长表示在实施过程中有些许无奈,一方面是法制方面的不健全,没有很好的有效措施。带孩子乞讨和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没有得到法律约束,因此在救助过程中只能被动的劝说乞讨者,不能主动有效的用法律来控制这一行为。王站长告诉我们“之前在舞阳坝天桥上有个未年人乞讨,自称家人患病需要钱看病。经过我们观察,在短短一个小时内她竟收入400~500元。我们多次对她进行劝说,但她并不接受我们的救助”。另一方面是无法彻底打击职业乞讨,救助站员工也不能没收其乞讨工具,只能进行劝导。“有个拉二胡的老年人,也是职业乞讨者,经常出没在舞阳坝天桥一带,我们了解到他享有政府给予的低保,有一个儿子但生活很困难,我们也多次劝说他回家并给予一定救助,但老人回绝说:‘从古至今,哪条法律上规定不能乞讨’,我们实在是无可奈何。”

图10:2014年11月22日救助站工作人员护送母子向番红回利川老家

图11:救助的未成年人在救助站的活动室看电视

11月22日,恩施市流浪管理站救助了一位年轻的母亲向番红以及她年幼的孩子,“她们没有乞讨,而是来恩施城区玩,将身上的钱花光了没钱回家,公安局知道了就把她送来了。”再核对完向番红的身份信息后,第二天一早王站长与救助站其他员工一起将这对年轻的母子成功护送到阳雀坝村老家。据王站长介绍,“救助站不仅只救助流浪和乞讨儿童,从富人到穷人,从健全的人到精神或身体残疾的人,只要他们需要帮助,符合救助政策都可以成为救助对象。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控制恩施流浪乞讨的人口,目前有多种发现流浪人员的渠道,除了市民的积极举报,整个救助站也施行主动救助机制,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街巡逻两次,并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全天值班。”目前恩施市救助站场所固定,能保证100人以上的人员住宿,每间宿舍自带卫生间,能洗澡,并有干净的衣物和棉被。一般被救助人员在救助站停留不超过十天,当被救助者入住救助站后,工作人员会核实其户口所在地,让其返回并给与一定的救助资金;若十日之内还未查询到被救助者身份,则根据被救助者自身情况分别联系公安局、福利院或是精神病院等相关部门,一同协助救助站开展工作。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那些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原生乞丐”越来越少。乞讨已经不再是一种求生手段,而是蜕变成一种“致富”手段,更有甚者利用儿童换取大家的同情。对于此类拒绝政府救助的职业乞讨者,管理中缺乏执法依据和执法手段,带孩子乞讨和未成年人乞讨已成为一个新的管理盲区。治理“未成年人乞讨”应该标本兼治,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法规,使相关职能部门在管理时有法可依。

民政部:流浪乞讨儿童可开展家庭寄养

民政部日前正式出台《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相比于2003年制定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新规更加突出人性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人性化方面,管理办法扩大了寄养儿童范围,不仅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监护权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被寄养,还提出“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展家庭寄养,参照本办法执行”。

在规范化方面,管理办法提高了寄养家庭的准入“门槛”。为了让适合寄养的儿童回归到更具稳定性且健全功能的家庭,管理办法明确了寄养家庭在居住条件、收入水平、健康状况、道德品行、主要照料人年龄等方面应当具备的条件。管理办法还提出,每个寄养家庭寄养儿童的人数不得超过二人,且该家庭无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寄养残疾儿童,应当优先在具备医疗、特殊教育、康复训练条件的社区中为其选择寄养家庭。与此同时,管理办法还对寄养关系确立和解除程序进行了规范。

家庭寄养有何益处

所谓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与收养不同的是,家庭寄养期间,寄养儿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也不改变与民政部门的监护关系。

由于福利院的环境相对封闭、单一,孤残儿童长期生活在其中,不仅没有父母、亲情的概念,还可能由于缺乏必要的交流,失去与外界沟通的能力,变得内向、孤僻。而来自家庭的关爱与温暖,对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很有益处。

通过了解记者发现,行乞的儿童一般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被拐卖的儿童,他们往往被打成伤残被人控制用来赚钱;二是由父母带领出来乞讨的儿童,但他们并不是走投无路,而是为了更轻松赚更多的钱,近来在恩施天桥出现的两对乞讨母子就属于这种情况;三是真正因贫困而不得不乞讨为生的儿童。对于第二类,能劳动却拒绝劳动,利用孩子谋求钱财绝不值得同情。或是失去劳动能力却不接受救助,反而让孩子行乞,渴望通过这种来钱快的方式来满足其过分欲望,切断其财路利大于弊。对第三类“非乞讨而无法生存”的人群,人们的同情心只会让他们更加笃定的认为行乞这种做法是可行的,正确的做法是联系警方,将他们送往相关的政府部门。

如果你在街上看见14岁以下的乞讨儿童,你要做的不是同情地施舍,也不是冷漠地走开,而是拿起手中的电话报警。这一看似小小的举动,背后却蕴藏着视一切工具性使用儿童为最大罪恶的观念,如果人人都能够树立这种观念,儿童乞讨现象将会得到很好的控制,这不仅是一种良好风气的表现,也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所向。

编后:曾几何时,当你在街上看见衣衫褴褛或者智障残疾的儿童正在行乞,他们在冰冷的寒风中瑟瑟发抖,可怜无助的眼神、干枯结痂的嘴唇、冰冷发紫的小手……你的心中是否会感到一阵酸楚?你的爱心是否会应景而泛滥?大多数人会因为他们不幸,而产生怜悯之心,随后给予他们经济资助。其实,在社会主义文明国家的今天你还有其他选择,那就是报警或拨打救助热线。

恩施救助站热线:0718-843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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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子墨]

标签:恩施 乞讨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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