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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调研组肯定恩施州司法执法工作


来源:恩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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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至28日,省政协副主席王振有率领由省政协社科界委员组成的调研组,到我州来凤、咸丰、利川等县市调研基层司法系统完善执法程序、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在28日举行的座谈会上,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刘

8月26日至28日,省政协副主席王振有率领由省政协社科界委员组成的调研组,到我州来凤、咸丰、利川等县市调研基层司法系统完善执法程序、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在28日举行的座谈会上,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刘芳震就我州完善执法程序、公正文明执法的有关情况向调研组一行作了汇报。近年来,全州司法机关不断推进完善执法程序,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大力推进“法治恩施”建设。同时,我州也是湖北省4个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市州之一,创新了许多举措。我州成立了法治恩施建设专家委员会,引入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在基层依法治理和规范文明执法层面都发挥了巨大作用。如今,恩施州及县市检察机关已全面推行在办案中同步录音录像,并做到全面录、全部录、全程录。恩施州法院正在以问题案件清单库为核心抓手,启动司法责任制,确保公正司法。

王振有表示,恩施州各级党委、政府在完善执法程序、公正文明执法方面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县市检察院、法院和乡镇派出所的硬件环境、执法装备都得到了极大改善,公正文明执法的相关制度在不断建立健全和创新,阳光办案正在大力推行,程序公正、程序优先等先进执法理念正在牢固树立。司法调解工作从县城到乡镇都做得很扎实,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特别是开创性设置了第三方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很好地起到了为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的积极作用。

调研组还对我州成立法治恩施建设专家委员会以发挥法治智库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积案,以法律顾问制度减少执法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避免不规范执法给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权益造成不应有损失的系列创新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要求,恩施州要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司法为民,让司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并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的恩施经验。

州政协主席甘方谦,副州长汤文江,州政协副主席陈卫平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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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子墨]

标签:执法 恩施州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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