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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长出庭应诉“民告官” 百余行政“一把手”旁听


来源:恩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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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长出庭应诉“民告官” 利川百余行政“一把手”旁听 9月25日,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利川市开庭审理一起“民告官”案件,利川市市长张涛作为市政府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与原告、利川市市民熊前松、廖琴夫妇

原标题:市长出庭应诉“民告官” 利川百余行政“一把手”旁听

9月25日,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利川市开庭审理一起“民告官”案件,利川市市长张涛作为市政府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与原告、利川市市民熊前松、廖琴夫妇对簿公堂。这是今年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我州首例县(市)行政主官出庭应诉案件。州委常委、利川市委书记沙玉山,州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主任苏启东,利川市百余名行政“一把手”及部分群众参加了旁听。

上午9时庭审开始,原告对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提出质疑。2002年5月,原告与案外人胡某达成宅基地转让协议,同年8月,利川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两人提交的转让协议及申请书,并依原《土地登记规则》相关规定,向案外人胡某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并对原告所持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收回并注销。原告不服,认为被告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应依法向其送达处罚决定书,被告一直未向其送达,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张涛及代理人当庭出示相关证据,认为国土资源局是依法办理土地权属转让变更登记,而不是行政处罚,因此不存在处罚决定问题。庭审中,经法官辨法析理及被告积极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真诚沟通,原告当庭向法庭提交了书面撤诉申请。在休庭10分钟后,法庭当庭宣判: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准许原告熊前松、廖琴撤诉。

“我们之所以提出撤诉,一是市长亲自到庭应诉,并就我们的诉请进行了答辩。二是法庭充分听取了我们的意愿,同时我们也听明白了被告方的解释和说明,审理公开、公平、公正,我们服气。”熊前松、廖琴夫妇表示。

“作为利川市政府法定代表人坐在被告席上,既不安,也高兴。不安的是,老百姓起诉政府,说明政府还有很多工作没有做到位,甚至还有没依法行政的行为,导致群众利益受损;高兴的是,原告在利益受损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法制建设进步的表现。”庭审期间一直面色凝重的张涛在结案后说。

沙玉山认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无论是对维护法律尊严还是对推进法治恩施的进程,都有十分重要意义。请这么多行政“一把手”到庭旁听,就是要帮助大家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责任编辑:熊丹丹]

标签:利川市 一把手 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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