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托管业务运作模式隐患不断 纠纷频发
现有运作模式隐患不断纠纷频发 房屋托管业务该叫停还是该疏导 如果你有多余的房子想出租但又不想直接面对租客,你可以选择将房屋委托给房地产中介公司来打理。但今后,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北京还能否从事房屋托管业务
禁止还是完善
这是一个矛盾的现状。
一方面,市场上对房屋托管业务有着自发的需求,而另一方面,不规范的操作大行其道,让很多业主利益受损,也让监管者头疼。
面对这种局面,该如何做出选择?
“在我看来,目前我国市场上欠缺的恰恰是房屋托管业务,还缺少以机构方式提供的房源。”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说,以机构的方式提供房源能节约社会成本,是市场成熟的表现。美国的存量房市场就是托管机构逐渐做大的,已经成为房地产金融的载体。
在陈国强看来,以机构的方式将房源组织起来统一打理,能够把存量房市场盘活做大,还能够细化市场。美国的市场化运作就是最好的范例。但是,房屋托管业务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很容易出现问题,比如群租、损坏房屋等等。
“但市场上的混乱并不是房屋托管业务本身造成的,而是监管不到位造成的。”陈国强说,北京市也许是为了避免房屋托管业务市场上的混乱,干脆做出了禁止的规定。这样做的思路是有欠缺的,政府部门更应该思考的是如何在规范化管理上做文章,而不是遏制需求。
其实,在北京,并非所有的房屋托管业务都不规范。此次出台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禁止中介从事这项业务,但对于什么样的机构可以从事这项业务却没有明示。
去年5月31日,北京市曾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稳定房屋租金工作的意见》,其中曾提到官办中介的想法。其文件是这样表述的:鼓励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成立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接受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人的委托,集中开展房屋租赁经营,并对受托租赁经营房屋进行日常维护等服务。
这就是说,在一年前,北京市还试图成立国有的房屋租赁经营机构,开展房屋托管业务。一年之后,国有的房屋租赁经营机构还没有出现,北京市就出台文件禁止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房屋托管业务。
“不论是国有的机构来做还是市场化的机构来做,房屋托管业务本身并没有错,该动脑筋的是如何监管这个市场,而不是一刀切地禁止。”汪利娜说,政府部门总是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制定的政策是合理的,但放到市场上往往发现行不通,或者被市场的力量化解。如果政府什么都能做,还要市场干什么?
在不少专家看来,对房屋托管业务,现在更需要厘清的是概念和门槛。究竟什么样的代理才算是房屋托管?要从事房屋托管业务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对房屋托管业务要制定怎样的规范要求,如何有效监管?
也许,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要比“禁止”两个字更有利于租赁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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