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称政府用房产税代替土地出让金可缓解高房价
聂伟柱王子约 [ 在当前建设用地供给模式下,政府直接参与征地、卖地,一方面导致土地价格高企,房地产价格上涨;另一方面政府财政过度依赖土地收入,政府行为被土地“绑架” ] 中国改革已近临界点,城镇化被视
开闸市政债
走出“土地财政”困境后,城镇化的建设资金从何而来?
回答这一问题,可先看看城镇化的资金需求规模有多大。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卢迈在接受本报专访时估计,中国未来的城市化会拉动50万亿元规模的投资需求。
算法很简单,一个农民在城市里要安顿下来,大概最少需要12万元。目前已经有两亿多农民在城里面,还有一亿多到两亿要转移进来,也即客观存在总额40万亿~50万亿元的投资需求。
此前,地方政府获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有两种方式:土地出让金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2012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已高达9.3万亿,这一贷款被视为银行风险的主要来源之一。显然,50万亿的资金需求,再难靠上述两种方式获得。
“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报告称,在城市政府无从获得卖地收入且财政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政府购置和开发土地的支出可以通过发行市政债筹集,其偿付能力即土地开发项目未来所带来的现金流,包括可稳定征收的财产税、公共设施及服务的使用者付费、商业繁荣后带来的各种税收增收等。
其实,最近几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模不断扩大,推出市政债,解套“土地财政”的呼声就一直不断。
早在数年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在公开场合表示过,通过“市政债+财产税”的组合,能够形成约束力有效的资金流在时间轴上平移,有助于解决中国城镇化过程中的融资问题,并且“有关部门正积极研究市政债推出事宜”。
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也对本报表示,应该大力推动市政债市场的发展。一方面,通过发行市政债,可以缓解平台再融资和对银行还款的压力;另一方面,市政债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清理地方融资平台以及债务混乱的情况,并使地方政府成为一个可以评估信用质量的单一实体。
在具体的操作方式上,报告从短期和长期两个时间维度给出了不同的策略。
短期看,如果发行市政债暂时在法律上有障碍,可通过变通的方法设计相关的产品,如项目型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来实现。事实上,当前部分城投债就是基于这个原理。
从长远看,应尽快修订《预算法》,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健康快速发展,也具备了引入市政债的条件。同时还进行了财政部代地方政府发债、上海等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等探索,一些城投债在某种程度上也已与市政债比较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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