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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岸区一村支书“吞了”200万元拆迁款 获刑15年


来源: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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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武汉江岸一村支书“吞了”200万元拆迁款 武汉七一华源中学一教师校外补课被立案调查 昨天,江岸区纪委通报了一批十八大以来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这其中,有村支书侵占200万元拆迁款和住房,被判

原标题:武汉江岸一村支书“吞了”200万元拆迁款

武汉七一华源中学一教师校外补课被立案调查

昨天,江岸区纪委通报了一批十八大以来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这其中,有村支书侵占200万元拆迁款和住房,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也有教师校外补课被立案调查。 

案件类型︓受贿︑非法占有财物

江岸区原园林局局长受贿16.5万元

2007年12月至2013年2月期间,王小红利用担任江岸区园林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园林工程承建单位提供帮助,并从中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6.5万元。

2014年4月,王小红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3年12月被开除公职,2014年7月被开除党籍。

淌湖村原书记贪污200万元拆迁款

在2006年至2007年期间,张纯武利用担任江岸区后湖街淌湖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房屋拆迁补偿款人民币200万元,收受价值46.3万元住宅一套。2012年11月,张纯武因犯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3年4月被开除党籍。另外,2006年至2007年期间,郑志华担任淌湖村民委员会会计,虚增拆迁补偿款共计1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1年12月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13年4月被开除党籍。

江岸区原水务局副局长、科长各受贿8万元

2001年至2002年期间,郭贤炳利用担任江岸区水务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汉口江滩一期改造工程中为某公司提供帮助,2003年4月以借为名受贿人民币8万元。该局水资源管理科科长姚毅,同样在汉口江滩一期改造工程中受贿8万元。

2012年9月,郭贤炳主动交待并全额退赃,姚毅自首并全额退赃,两人免予刑事处罚,2012年12月被开除党籍,郭贤炳被行政撤职按主任科员安排,姚毅被行政撤职,按科员安排。

村党总支成员套现10万元

江岸区后湖街跃进村原党总支专职副书记代方辉,跃进村原党总支委员姜福元在2008年春节前通过虚增工程款从村集体账上套现,每人分得赃款5万元。2011年11月因犯职务侵占罪,具有自首情节并全额退赃情节,检察机关决定对两人不起诉。2013年8月,分别被撤销党内职务。

案件类型︓违反八项规定

总工程师开公车下班

2014年6月27日(周五)下午下班后,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方健,未经单位领导批准,违规将单位公务用车开回家停放两天,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9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岸区原人武部长未正常报废公车

江岸区直机关工委书记舒小尉,在2010年3月至2014年1月担任江岸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期间,在办理其相对固定公务用车报废手续的过程中,指使有关人员办理虚假证明材料,使本该报废的车辆未能进行正常报废,并长期悬挂假车牌供自己使用,其行为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错误,2015年4月被立案调查。

原中学校长违规发补贴13万元

江岸区教育局电教馆工作人员李志强,2012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武汉市第十六中学校长期间,以发放“班主任津补贴”名义违规给学校17名中层以上干部发放津补贴137515元,2015年4月被立案调查。

中学教师校外补课被调查

武汉七一华源中学教师潘利华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每周六都到无证民办培训机构从事有偿家教,上了22节课、获利22560元,其行为违反了《武汉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15年4月被立案调查。武汉七一华源中学副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吴时亮因监督、管理不到位,同时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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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艳]

标签:武汉 村支书吞 拆迁款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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