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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3万长租立体停车位 怎奈长期“生病”只能闲置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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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花13万长租立体停车位怎奈长期“生病”只能闲置    业主很窝火告上法庭拿回租金解除了合同 立体车库因占地少、省空间,是个时髦的新鲜玩意。家住武汉市硚口区的汪先生也赶潮流,花13万余元租下立体

原标题:花13万长租立体停车位怎奈长期“生病”只能闲置
    业主很窝火告上法庭拿回租金解除了合同

立体车库因占地少、省空间,是个时髦的新鲜玩意。家住武汉市硚口区的汪先生也赶潮流,花13万余元租下立体车位20年使用年限,却没想到经常出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一气之下,汪先生将房地产商告上法庭。记者昨悉,硚口区法院判决:双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出租方返还租金。据了解,此案也是该院受理的第一起立体停车位的纠纷案。

30多岁的汪先生住在硚口,小区停车位有些紧张。

2013年9月24日,汪先生与所住小区的开发商签订车位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汪先生承租立体车库中编号为10的车位,承租期限为20年,即从2013年9月22日起至2033年9月22日止,租金总额为13万余元。同时,双方还补充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由汪先生无偿继续使用所租车位。

想到再也不会因为停车发愁了,汪先生当日爽快地一次性交纳20年租赁费。10月9日,汪先生也顺利领到了车库钥匙。

可令汪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好景不长,“车库长期出现机械故障,而且车库排水设计有问题,导致下雨天我的车子被淹”。汪先生表示,该车库自2014年9月起,就无法正常使用,还导致自己的车子受损。之后,汪先生也多次向开发商反映,几次检修后无济于事。“真的是没想到,买个立体停车位却让人这么窝火。”去年11月24日,忍无可忍的汪先生,一怒之下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解除车位租赁合同并返还租金。

近日,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同时由开发商返还汪先生租金12万余元及利息。

硚口区法院民三庭朱少明庭长:本案中的小区配备了立体车库,已竣工验收备案,该立体车库安全检验合格。故被告依法有权出租该立体车库。同时,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和补充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但该车库自2014年9月起即无法正常使用,致使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目前,在武汉有关立体停车位的纠纷越来越多,除建造技术的因素外,设备操作、维护、保养也是原因之一。建议武汉拟建设立体停车位的商家,可学习、借鉴北、上、广、深等城市较成熟的立体停车位经营模式。

[责任编辑:洪烨]

标签:武汉新闻 业主 立体车库故障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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