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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湖别墅被邻居花园挡了光 武汉两别墅争赏湖景权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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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周某花百万元在江夏庙山买了一栋别墅,可远眺汤逊湖。 在他房子的东侧前排,是付某临湖而建的别墅。 两家只隔一条路,本应是好邻居,但近年来,两家人却闹上了法庭,起因是周某认为自己的赏湖景

2000年10月,周某花百万元在江夏庙山买了一栋别墅,可远眺汤逊湖。

在他房子的东侧前排,是付某临湖而建的别墅。

两家只隔一条路,本应是好邻居,但近年来,两家人却闹上了法庭,起因是周某认为自己的赏湖景权被侵犯了……

闹心!湖景房看不到湖了

其实,刚开始两年,两家相安无事:各自住别墅,各自看风景。

但从2002年夏天开始,付某将别墅西边的公共花园和沿湖路用栅栏围住。

2004年,在部分业主的反对下,业委会经协商后,将付某的栅栏拆除。没想到,2005年,付某又在别墅西边建起了车库、凉亭、鱼池,其中一部分更是用栅栏围住,放置了假山,并种上几棵大树,改建成了私家花园。

周某郁闷了:自己花钱买的湖景别墅,被付某这样一圈,不仅影响了正常通行,连远眺湖景也变成奢望了!

九年时间里,他多次找付某交涉,却一直没有结果。近几年,随着房价猛涨,周某感觉自家的房子已大大贬值。为此,周某再度找到付某,要求其拆除违建,恢复原貌。遭拒后,周某决定将付某告上法庭。

委屈!圈建是开发商认可的

付某认为,自己改建花园是正当的:

付某家的别墅濒临汤逊湖,买房时开发商附赠了一张规划图。但交房后,付某发现,房子和规划图出入太大,遂找到开发商沟通。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开发商责成物业公司画了张新图,据此图,付某可将自家花园围到别墅西边人行道和主干道的交会处。

但周某对此反对,觉得自家的正常出行受阻。物业公司、业委会协商后,决定折中处理,让付某将花园西边的围栏往回缩一下,并帮忙出资兴建了围栏。

江夏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付某在花园中所搭建的建筑属违章建筑,对周某的采光、通风、通行等不造成严重影响,遂驳回周某的诉讼请求。

记者昨悉,周某不服,已提出上诉,此案二审正在进行中。

法官点评

我国法律对赏景权没有进行明文规定,但根据其表现形式,可以将其纳入物权的范畴,从与之相近的权利入手进行分析。

本案中,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视角看,付某对自家花园的改造属《物权法》第八十三条所规定的违章搭建,虽有损小区整体环境,但其所建的车库以及所放置的树木、假山等物体的高度和宽度并未超出其自家花园的范围,未占用公共区域,且付某家的假山和树木的高度不过2米,未影响周某的采光、通风、通行等权利,对于周某欣赏美景的影响也极其轻微,周某对此有一定的容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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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思思]

标签:付某 周某 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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