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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扩围难以成为事实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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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税的征收,在本轮房地产市场调控展开以来,一直是个热议不绝的重点话题。在政策面上,尽管房产税的开征试点已经列入国务院出台的几个重要政策之中,并且于2011年1月开始先行在重庆和上海两个直辖市试点

关于房产税的征收,在本轮房地产市场调控展开以来,一直是个热议不绝的重点话题。在政策面上,尽管房产税的开征试点已经列入国务院出台的几个重要政策之中,并且于2011年1月开始先行在重庆和上海两个直辖市试点,但在更广阔的范围推广试点的行动却止步不前。最新消息称,杭州市今年准备开征房产税,但在文件下发前的最后一刻,却被国务院叫停。

围绕着房地产税的开征,舆论曾经出现过激烈的交锋。但是,反对开征房产税的声音大都来自民间,而支持开征的人士则基本上都具有官方身份,有的甚至来自与国家税务总局具有“血缘关系”的财政部。自2010年1月国务院首次提出完善住房税收政策的要求以后,房产税的开征很快便提上了议事日程,并于2011年1月在重庆、上海落地,但这项试点开展两年来,两地对于房产税的征收表现得很低调,尽管不时有传说其他城市将成为下一轮房产税试点扩围的选择对象,但最终都未成为事实。

实际上,房产税并不是一个新税种。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颁布了房产税暂行条例,但其中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所谓“非营业用房”就是居住用房,而当时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其目的是在刚刚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结束了福利分房制度后,希望以此鼓励城市居民的住房消费。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房产税豁免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确实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国城市居民的居住需求基本得到了满足,相当一部分市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目前在一些大城市出现的住房市场供不应求现象,很大程度上是进入城市的新市民的需求所造成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商品房的投资投机功能也得到了过度的发挥,并且推动房价快速走高。因此,在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中,房产税被拿来作为调控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希望其能够对遏制房价起作用,这也是一些政府官员反复宣示的一个理由。

但是,常识告诉我们,税收对于商品的价格并不存在调节作用。当房产税开始征收的时候,事实上它就作为一种交易成本,必然会包含进房价之中,因此它起到的作用只能是使房价进一步走高。如果税收过高,变成一种对交易者的惩罚性税收,它所起的作用只是遏制市场交易而不是降低价格。因此,期望利用房产税来遏制目前过高的房价,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这也已经被重庆和上海两个城市的实践所证明。堪可玩味的是,几年来对于开征房产税表现得最为积极的是财税部门,而最近几年由于经济增速的下降,税务部门的税收增加已经很困难,因此才对房产税的开征“情有独钟”。

今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加快房产税研究工作。但是就目前来说,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格局已经出现很大变化,在经过了连续几年的调控后,房价却依然在上涨,证明了一个简单的道理,以行政力量来调控市场是不可能奏效的。因此,今年以来,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已经开始改变,一个标志性的变化是7月30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不再提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而是提出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将其纳入到了稳增长的部署之中。有报道称,为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的总体精神,包括住建部在内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已经开始汇总近期市场情况,准备相关材料向国务院进行汇报。在这样的背景下,房产税试点的扩围,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已经不可能成为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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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思思]

标签:房产税 市场 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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