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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化工区首例非法占地案 种房2万平骗1200万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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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下”2万多平米的厂房非法获得拆迁款1200万。昨日,记者从蔡甸检察院获悉,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武汉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某和其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各并处罚金50万元,其所在公司被判处罚金200万

“种下”2万多平米的厂房非法获得拆迁款1200万。昨日,记者从蔡甸检察院获悉,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武汉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某和其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各并处罚金50万元,其所在公司被判处罚金200万元。

据悉,该案是武汉化学工业区首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更是武汉市近年来少有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实刑的案件。

2000年4月,今年57岁的邓某和儿子陈某共同出资成立了武汉市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该公司名称变更为武汉某耐火炉料有限公司,邓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则任公司经理。

2006年7月,武汉某耐火炉料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洪山区建设乡(现更名为武汉化学工业区八吉府街道办事处)胡漖村签订一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获得该村位于武钢工业港二号门附近数十亩村集体农用地的使用权。

正是这块土地,让两人萌发了“一夜暴富”的想法。2007年至2010年期间,邓某和陈某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该农用地上兴建多达两万多平方米的公司厂房。造成该地块无法继续耕种。

2011年5月,武汉化学工业区80万吨乙烯工程征地拆迁,该地块南边厂房被列入拆迁范围,为此,武汉某耐火炉料有限公司非法获取拆迁款1200多万元。

检察官说法

承办此案的罗鹏检察官介绍,邓某和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毁坏,两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罗鹏检察官表示,该案的判决,有效震慑了武汉化学工业区范围内非法占用农用地,给试图建房牟利的不法行为敲响了警钟,带来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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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思思]

标签:武汉 公司 邓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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