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集团指认融众集团伪造签名 8550万豪夺16亿资产
原标题:东星集团指认融众集团伪造签名仅以8550万元豪夺16亿元资产 一起股权纠纷案随着原东星集团董事长兰世立的出狱再度引起人们的关注。 股权纠纷案的中心聚焦于湖北东盛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东盛地产”
原标题:东星集团指认融众集团伪造签名仅以8550万元豪夺16亿元资产
一起股权纠纷案随着原东星集团董事长兰世立的出狱再度引起人们的关注。
股权纠纷案的中心聚焦于湖北东盛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东盛地产”)的归属。
随着东星航空的陨落,兰世立本人锒铛入狱,东星集团旗下资产相继被收回拍卖。作为东星集团旗下的优质资产,东盛地产却在东星集团破产前悄悄易主。
通过股权转让协议,东盛地产被以3.15亿元的低价卖给融众集团。纠纷正是由这份协议开始。
融众集团仅仅付出8550万元就不再支付剩余款项。2009年7月,东星集团认定融众集团违约。正式对融众集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返还股权。
据了解,该起股权纠纷案经过长达三年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发回重审。
在二审判决尚未下达之时,东星集团又曝出新证据,指融众集团伪造印章、签名。
围绕东盛地产,当事双方争议不断。
价值高达16亿元的东盛地产为何被贱卖?事件背后究竟孰是孰非?
时代周报记者经过一周的调查,试图厘清东盛地产的悄然易主过程,梳理当事双方围绕东盛地产的种种争议,还原东盛地产及其光谷中心项目的现状。
8550万就拿下东盛地产?
如同当年东星航空的陨落,东盛地产的易主也显得颇为离奇。
原东盛地产销售部经理周维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地产板块一直是东星集团发展的重点。他也没料到东盛地产最后会转到融众集团名下。
事实上,东星集团与融众集团在2008年之前并没有业务往来。
2008年金融海啸来临,东星航空面临破产危局。为了融资,东星集团与融众集团有了第一次接触。
2008年1月,兰世立向香港金榜集团旗下融众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
3个月后,资金链紧张的东星集团在兰世立的牵头下,与融众集团约定,以旗下价值逾16亿元的东盛地产100%的股权相抵押,由融众集团分6次向东星集团提供3.15亿元的借款。为获融资,东星集团与融众集团签订了“资产托管协议”,约定将东盛地产委托给融众集团经营。
同时签订的还包括一则股权转让合同。该合同规定,东星集团(持有东盛地产13.3%股权)和兰世立(持有东盛地产86.7%股权)应在委托经营协议签署后3个月内,将东盛地产100%股权转让给融众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价共计3.15亿元。
2008年7月7日,兰世立在武汉江汉区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是东星集团(转让前持股13.3%)和兰世立(转让前持股86.7%)。受让方是李军(转让后持股13.3%)和杨嫚(转让后持股86.7%)。股权转让价为3.15亿元。
至此,东盛地产正式为融众集团所有。
“当时东盛地产的员工仍然正常工作,只是法定代表人换了一个,东盛地产内部并没有太大影响。”周维表示。对于出让股权的说法,其坚决予以否认。“绝对不是出让。我认为只是托管,是抵押贷款。”
据东星集团的估值,当时的未售房源价格为16亿元。周维也向时代周报记者证实,东盛地产托管给融众集团之前,卖出的仅仅占很小一部分。
以3.15亿元的价格出让拥有光谷优质资产的东盛地产,实在令人讶异。
值得玩味的是,相较于获得的16亿元资产,融众集团仅仅付出了8550万元后就不再支付剩余款项。
东星集团认为融众集团已经违约,并未按时交付合同所定的股权转让金。2009年7月,东星集团正式对融众集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返还股权。
光谷地标市值或超30亿
争议背后隐藏的是东盛地产的巨大商业价值。
东盛地产的核心资产正是光谷商圈的地标性建筑—光谷国际广场。一房地产业资深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整个光谷国际广场的价值可能超过30多亿元。
广场包括商铺、写字楼、住宅、地下停车位四个主要部分。
“2005年,光谷国际广场楼盘开始预售。光谷中心花园第一栋住宅楼C3栋128套预售时,销售情况非常好。卖了几天的时间,销售量就过半了。”作为东盛地产当时的销售经理,周维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规划建设五栋住宅楼,分两到三期开发。商铺一期预售的是负一层,起价是18000元/平方米,高的达到22000元/平方米。
现在的广场中央是商铺区域,来往人流络绎不绝,H.M、ZARA等国外大牌入驻其中。
东星集团钟祥分公司经理邵宇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东盛地产一直在广场的写字楼内办公。
走进写字楼,记者发现楼内入驻的多为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就在离写字楼不远处,汇中财富的招聘广告赫然在目。
写字楼内已找不到开发商东盛地产的任何痕迹。
时代周报记者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到,目前光谷国际广场由位于写字楼B座24楼的光谷国际广场有限公司和融城置业负责管理。
光谷国际广场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坦承公司属于融众集团。“我们主要负责卖场这一块业务。”当时代周报记者提出进一步采访要求时,其以种种理由拒绝。
融城置业同样是融众集团旗下子公司,其开发的融众国际写字楼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当问起东星集团和东盛地产时,融城置业相关负责人神色异样。其工程项目部总经理随即拒绝了时代周报记者的采访要求。
值得玩味的是,时代周报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两家公司的员工都曾在无意中透露光谷国际广场原为东星集团所有,后来才由融众集团接手。但对融众集团究竟是什么时候,如何拿到光谷国际广场楼盘的,其均表示并不知情。
光谷国际广场写字楼B座左侧就是融众集团国际营销中心。营销中心售楼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光谷国际广场确实曾经属于东星集团,但是具体情况其并不知晓。而融众国际是光谷国际广场写字楼二期,独栋,高32层。每层按面积不同有8套,6—32层区域出售。去年5月开盘,售价为2万多元/平方米。“现在都是一些尾盘,余下24层-26层的。”
而融众国际写字楼一套的价格高达700多万元。
融众集团涉嫌伪造签名
尽管东盛地产光谷中心项目被融众集团经营得风生水起,可法院审判结果仍会影响到其最终归属。
2013年6月16日,东星集团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东星集团兰世立起诉融众集团以及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股权纠纷案的最新证据。
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剑敏表示,当我们在调取湖北东盛地产工商登记资料时,发现东盛地产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会变更决议》、《出资转让协议》中兰世立的签名及东星集团的印章皆系伪造,现在已将新证据递交法院,相信法院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兰剑敏称,代理律师由于诉讼需要在湖北省工商局查询东盛地产的档案资料时,意外发现融众集团提交给湖北省工商局的一份股东会变更决议中有关自然人股东签名并不是兰世立本人签名,而法人股东东星集团的公章也非在工商局注册时使用的公章。
另外,在东盛地产的出资转让协议里,转让方之一的兰世立签名也不是兰世立本人签名,而另一转让方东星集团的公章亦系伪造。
经兰世立确认,兰世立从未参与过东盛地产股权的变更行为,“根据湖北省工商局规定,公司企业股权变更,若存在自然人股东,必须由股东本人亲自到工商局参与变更,否则变更无效”。
据兰世立代理律师张军介绍,目前已经将该最新情况以补充代理意见的形式反映给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已于5月16日收到此份材料。
张军表示,谢小青及融众集团采取了假造兰世立本人签名以及伪造公章的方式进行了股权变更登记,我们已经把这个情况报告给最高人民法院,相信最高人民法院也会慎重处理此事。
8月27日,东星集团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书。
最高法院在这份落款日期为7月19日的《民事裁定书》中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10日作出的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要求撤销该判决并发回湖北省高院重审。
如果最终认定涉嫌伪造签名和印章,则东盛房地产可能将重新回到原股东名下。这也意味着,已被融众集团经营得风生水起的东盛地产光谷中心地产项目,会给东星集团带去不小的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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